南部中心/綜合報導 橋頭地檢署偵辦大量租借知名購物電商帳戶洗錢案件,發現有822個人頭帳戶,夏姓姊弟在網路上收集大量電商帳戶,再轉租給中國商家,不法獲利約400萬元,而橋檢強調這樣的行為涉犯洗錢防制法收集帳戶、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等罪嫌,呼籲民眾不要貪圖小利,恐怕會成為詐團共犯。 夏姓姊弟擁有822個人頭帳戶,不法獲利400萬元。(圖/民視新聞) 一名女子在網路上PO出一則又一則的出租資訊廣告,要收集陌生人的電商帳號,強調出租帳號一年就有被動收入18000元,第二年21600元還外加分潤,在家躺著就能拿錢,吸引不少人好奇詢問。民眾:「我有聽說過有人上當,帳戶借人家使用。」民眾:「我不會給,可能會發生怎麼樣的問題。」不過這個行為,也引來橋檢注意,113年10月份,橋頭地檢署發現網路上有許多這樣的廣告,因此進行偵辦,更查獲822個人頭帳戶,根據了解,夏姓姊弟兩人,以每月每帳戶新台幣1500元不等代價,在網路上徵求租借電商網站帳號,再以每月新台幣3500元到8000元不等的代價,將電商帳號出租給中國的商家,每月獲利20到30萬元,粗估不法獲利約400萬。橋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顏郁山:「讓中國商家有機會,直接將中國低價或違禁商品,在台灣電商網站上架後傾銷台灣,恐使台灣買家購得劣質商品後求償無門,並增加警方查緝違禁商品之困難,及增加洗錢、逃漏稅之風險。」 有人在網路上徵求出租帳號藉以獲利,行為已經違規。(圖/翻攝畫面) 雖然社群網站上強調合法公司、有律師團隊,不過檢方訊後,認被告兩人涉犯洗錢防制法之收集帳戶、稅捐稽徵法之逃漏稅捐等罪嫌,對被告2人分別交保10萬元和5萬元,橋頭地檢署也強調,租借電商帳戶不僅違反購物電商的服務契約,也有可能變成犯罪集團共犯,呼籲民眾不要貪圖小利將電商帳號租借他人使用,而涉犯刑事罪責。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