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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斷交後仍維持FTA原則何在? 外交部:依最有利方式個案處理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2年12月14日05:39 • 發布於 2022年12月14日05:32
尼加拉瓜去年12月與我國斷交並轉向中國,也片面廢止台尼FTA,立法院今天二讀通過我國政府停止FTA施行文書。圖為外交部長吳釗燮簽署通知WTO的「中華民國(台灣)政府停止中華民國(台灣)與尼加拉瓜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施行文書」。(記者呂伊萱攝)
尼加拉瓜去年12月與我國斷交並轉向中國,也片面廢止台尼FTA,立法院今天二讀通過我國政府停止FTA施行文書。圖為外交部長吳釗燮簽署通知WTO的「中華民國(台灣)政府停止中華民國(台灣)與尼加拉瓜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施行文書」。(記者呂伊萱攝)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尼加拉瓜去年12月與我國斷交並轉向中國,也片面廢止台尼FTA,立法院今天二讀通過我國政府停止此FTA施行文書。不過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質詢時指出,我國和巴拿馬、薩爾瓦多斷交後,FTA仍持續存在,究竟外交部的原則是什麼?因為這會對友邦釋出「斷交也可繼續享有FTA待遇」訊息。外交部常次俞大㵢回答表示,FTA和邦交沒有絕對關係,我們是依照對我方最有利方式個案處理。另薩爾瓦多最近已宣布停止與我FTA,正在處理中。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和經濟委員會今天召開聯席會議,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台灣)政府停止中華民國(台灣)與尼加拉瓜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施行文書」一案。

尼加拉瓜2021年12月10日與我國斷交,12月15日無預警片面廢止台尼FTA,停發FTA優惠性產證;我國政府則提供業者優惠性產證替代權宜措施,採取半年緩衝期,今年7月正式停止施行。經濟部和外交部報告指出,尼加拉瓜做法對我極不友善,並構成重大違約行為。為了展現我國明確態度,並顧及業者緩衝因應需求,我國遵照國際法程序及履行WTO會員義務,依條約締結法於報行政院核定後,今年3月我駐WTO代表團將外交部長吳釗燮簽署的停止施行文書,通知尼加拉瓜駐WTO代表團及知會WTO秘書處,完備國際法程序。

經濟部報告指出,尼加拉瓜與我雙邊貿易占我國對外貿易總額的0.02%,停止施行台尼FTA對台灣整體貿易影響有限。此FTA於2008年生效至2021年,雙邊貿易額增加2倍,達1億6千萬美元;其中尼加拉瓜對我出口增加近8倍,我國對尼加拉瓜出口則減少34%,我國對尼加拉瓜貿易逆差超過1億1千萬美元,台尼FTA主要受益方為尼加拉瓜。我國對尼加拉瓜主要進口冷凍蝦、冷凍牛肉、鋼鐵廢料、咖啡、蔗糖等。

經濟部報告也表示,在尼加拉瓜註冊之台商營運不受影響。我國對尼加拉瓜投資約1億4502萬美元,主要投資項目為觀光旅館及紡織成衣業。尼加拉瓜對我國投資約3萬美元,主要投資項目為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雙方投資業者的營運均不受台尼FTA停止的影響。經濟部也將持續辦理相關媒合會等活動,協助我國業者掌握商機。

羅致政質詢時提到,巴拿馬2017年與我國斷交,但FTA至今有效;薩爾瓦多2018年斷交之後,FTA也沒有停止施行,詢問政府原則到底是什麼?是否對方沒有斷掉、就被動繼續有效?俞大㵢說明,巴拿馬一案雙方沒有啟動任何停止程序,繼續享受FTA;薩爾瓦多狀況改變,最近宣布要停止和我們的FTA,正在處理中。

羅致政強調,這會釋出訊息給所有邦交國,亦即只要符合雙方利益,斷交也可以繼續享有FTA,那邦交維持目的何在?俞大㵢才說明,FTA和邦交沒有絕對關係,我們是依照國際法標準來做,採取對我們最有利方式個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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