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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3月起邊境鬆綁 非本國籍入境及機場轉機都放寬

中廣新聞網

發布於 2021年02月24日06:18
3月起邊境鬆綁 非本國籍入境及機場轉機都放寬
3月起邊境鬆綁 非本國籍入境及機場轉機都放寬

各國陸續開打新冠肺炎疫苗,國際間整體疫情回復平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宣布,3月1日零時起(啟程地時間),恢復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條件及桃園機場轉機作業。

其中,非本國籍人士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入境:

1.持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含外籍、港澳及大陸人士)均得入境。

2.無居留證之外籍人士: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得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3.陸港澳人士:

(1)中國大陸人士:持有居留證、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國人之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臺居留外來人口之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行團聚)、經教育部許可之學生、經衛福部許可之國際醫療人員、專案許可。

(2)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證、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國人之港澳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經教育部許可之學生、經衛福部許可之國際醫療人員、專案許可。

至於開放桃園機場轉機方案,旅客須搭乘同一航空集團的營運航班,且限制轉機停留時間在8小時內;轉機旅客機上座位區隔、下機後動線分流、飲食及購物等由專人全程監護下提供服務,如有航班延遲或旅客健康狀況異常,都擬妥應變計畫。

指揮中心指出,為確保國內防疫安全,將持續實施邊境風險嚴管,非本國籍人士搭機入境臺灣,或需經我國機場轉機者,均應出示「表定航班時間(Flight schedule time)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後搭機來臺;入境臺灣旅客應事前安排檢疫居所(防疫旅宿或1人1戶居家檢疫),且須於「入境檢疫系統」完成線上健康申報並切結符合相關規定。入境檢疫措施將視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此外,指揮中心考量國內疫情穩定,且醫療量能尚有餘裕,同步自3月1日起,除健康檢查、美容醫學等非急迫性醫療需求外,國際醫療病患可透過醫療機構檢具相關資料、文件向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依醫療必要性、療程延續性及風險性等原則進行審查許可,協助海外人士來臺接受必要的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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