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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就得改姓!日本「夫妻同姓」修法難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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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1年08月06日10:42 • 發布於 2021年07月29日08:36 • 張卉青 Olivia/有夢想再苦都能笑著活。
結婚就得改姓!日本「夫妻同姓」修法難在哪?
結婚就得改姓!日本「夫妻同姓」修法難在哪?

溫暖的陽光灑下,花團錦簇的花園裡,充滿穿著西裝筆挺和華麗洋裝的人們,優雅舉著高腳杯、笑容滿面的交談著,這是一場人人稱羨的西式戶外婚禮。一位穿著帶有蕾絲裝飾、優雅連身長裙的女性,興許是覺得婚禮有些無聊,一個人站在圓形的餐桌前,一手拿著裝滿蔬菜棒的玻璃杯,一手用叉子喀滋喀滋的吃了起來。她彷彿進入了自己的小宇宙,周圍再怎麼吵雜,也不影響她享受美食的個人時光。

就在這時,有一道聲音打破了她專屬的寧靜。

一位身穿套裝的女性:「田中太太嗎?妳是田中永久子女士吧?」

一臉尷尬的她回頭轉身,微笑回應道:「好久不見您了!」

一位身穿套裝的女性:「 15 年沒見了吧?田中太太過得好嗎?」

她:「是,我過得很好!」一臉想快速結束這尷尬的對話,因此說完後眼神立刻回到手中那杯蔬菜棒。

這時,有位穿著灰色西裝,看起來挺紳士的男性經過她的身旁,像是好久不見的老友般,驚喜的對她說:「佐藤太太!妳是佐藤永久子女士對吧?」

IQ 挺高的她回頭回應:「你好~。」

西裝男:「佐藤太太您還是依舊如此美麗!」

她微笑回應:「是的!我依舊如此美麗!」甚是覺得非常尷尬的同時,遠方一位女性朝著她飛奔而來,一邊揮著手一邊大聲叫著:「中村太太?中村永久子女士!」

看到這一幕,我不由自主噗哧地笑了出來,因為太過真實!這就是日本社會的夫婦同姓所帶來的真實面貌。

日劇《大豆田永久子與三個前夫》把夫婦同姓的社會現象,用一種詼諧、似有意卻又無意的方式表達出來。想必看過這部日劇的讀者應該都對這個橋段印象特別深刻吧!

這不禁讓我想起和公司裡的日本女性互動的一段故事。

公文改新姓氏,生活中仍習慣被叫舊姓

在公司裡,女性結了婚之後,公司會將所有和該女性相關的公文改成新的姓氏,但很有趣的是,稱呼時卻不會使用新的姓氏。

起初,我覺得應該用新的姓氏稱呼以表尊重。有一回我要委託一位女性同事協助我一項工作,正當我要開口叫她時,瞬間喚起我她最近剛新婚的喜事,下意識告訴我,我必須用新的姓氏稱呼她。

「高木小姐,我可以請你幫我⋯⋯」

我心想興許是沒聽到吧!那再說一次好了!

「高木小姐,不好意思可以請妳幫我⋯⋯」

她依舊沒有回過頭回應我,這時我情急之下就改口說了她的舊姓,不料她卻馬上回應了我,並協助我工作。這個經驗讓我覺得甚是有趣,我想或許是這位同事也還沒習慣自己被稱呼新的姓氏吧!回過頭來仔細一想,入社後才結婚的女姓在稱呼上都還是習慣被稱以舊姓,這不僅是在上班的公司,學生時代打工的公司也同為如此。

日本特有的「夫婦同氏制」

而這種女性結了婚就要更改為男性姓氏的文化,在日本稱做「夫婦同氏制」,就字面的意思簡單來說,就是夫妻同姓氏制度。其實這個制度並不是上千年的古老文化,而是 100 多年前才開始的制度。

其實約莫在 145 年前(明治初期),日本政府在姓氏制度上是採「夫婦別氏制」——也就是夫妻不同姓氏制度,女性結了婚繼續延用原來的姓氏。但即便制度是如此,在當時民間已經習慣妻子使用丈夫的姓氏。

「夫婦同氏制」成為制度的一環是到了明治 31 年。日本的《民法》(舊法)將家族制度導入法律當中,明文規定夫婦應採同姓氏的「夫婦同氏制」。到了明治 31 年《民法》(新法)基於男女平等的觀念下,夫妻經過協議後可以選擇以丈夫或是以妻子的姓氏為該家的代表姓氏。

而這樣的制度在近 10 年的日本社會形成另一項社會議題,2021 年東京都議會選舉更再次點起論戰;支持夫婦別姓的立憲民主黨更以年輕世代為視角,拍攝了夫婦別姓的政策推廣形象廣告。

片中一開始的畫面,是一位女性彷彿站在某區公所的行政大樓的某處迴廊,自然光透過落地窗,把迴廊照得更明亮。落地窗放眼望去是碧綠庭院,女主一手翻著手裡拿著的一疊資料,翻了又翻,此時女主的內心旁白:「為了結婚,我的姓氏改了。」語氣中沒有太多情緒,似乎又帶點無奈。到了廣告中間女主再次說道:「為什麼會這樣?」「請不要剝奪我們選擇的權利。」

支持夫婦別姓的立憲民主黨主打著「應給予結婚後的夫婦,有選擇自我姓氏的權利」。依照前述所提及的日本《民法》——夫婦同姓制度並沒有規定一定得採用丈夫的姓氏,但是必須一個家庭有一個共同的姓氏;換言之,我也可以採用妻子的姓氏為家的姓氏。

夫婦同姓背後的社會壓力

日本新創公司 Cybozu 社長青野慶久就是選擇太太姓氏的其中一人。《東洋經濟》6 月份的期刊當中,採訪了青野社長對夫婦同姓的看法,而他就是一位不折不扣支持夫婦別姓的企業家。

2018 年青野慶久對於日本人結婚組織家庭後,卻無法保留自己原本姓氏之《戶籍法》提出訴訟。當時受到許多的媒體關注,卻少有議員關心。青野慶久認為現行的制度有兩點問題:

其一,是精神上的負擔;其二,是經濟上的負擔。

精神上的負擔是指:出生到現在一直使用的姓氏,突然在結婚那一刻要改變自己的姓氏,其實存在著精神上的壓力。不過就筆者觀察而言,普遍的日本女性已經相當習慣結婚後改變姓氏。在這 30 歲前還單身就被認為是輸家的日本社會,甚至有些女性會認為改變姓氏是一種「這代表我結婚了」的最佳證明,而感到沾沾自喜──或許不改姓氏,反而成為許多日本女性的壓力來源吧!

經濟上的負擔則是指:更換姓氏關係表示,從出生到現在的本人文件都必須做更改。從戶籍、駕照到銀行帳戶等申請變更的過程,太浪費人力成本。

夫婦別姓恐種下家庭紛爭種子

自由民主黨黨員高市早苗認為,夫婦別姓恐影響孩子名字的穩定性。2018 年 8 月 6 日立憲民主黨等政黨所提出的法案當中,夫婦若為孩子的姓氏決定而引發紛爭,須透過家庭法庭來裁決。但是,應以何種裁判標準進行判決是問題所在。孩子出生本是幸福之事,卻因在幫孩子決定姓氏時造成紛爭,夫婦別姓制度恐種下引發家庭紛爭的種子。

此外,高市早苗也認為,日本的戶籍制度是值得驕傲的系統。日本戶籍制度下,在遺產繼承中可以知道是否存在隱藏的法定繼承人,同時也可以防止近親結婚等,在各方面的行政上成為判斷的基礎。

反觀台灣的「選擇自由」

或許身在台灣的你很難想像夫婦同姓與別姓的問題所在,不過在台灣,過去女性社會地位低落的時代裡也曾經有「冠夫姓」的政策。隨著女性意識抬頭,冠夫姓的政策漸漸被社會淘汰,被認為是一種違反人權的制度。

台灣現行《民法》親屬篇的條文當中,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而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也就是說,子女成年後若想從母姓或從父姓,可以透過申請進行更改,和日本現行制度比較起來相對自由;但或許就是這種姓氏及姓名自由的台灣社會下,才引發過去的「鮭魚之亂」等社會問題。

不管是夫婦別姓或夫婦同姓背後,都有它可能造成的正面和負面影響;或許制度更應該建立在人民對於制度的接受度及習慣度的基礎上,而非淪為治家的選票操作或是政治操作,才能保持社會安定與和諧。

執行編輯:蕭又寧
核稿編輯:周盼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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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禮夫人」正名爭議】我是一位婚後維持原姓的美國公民:「不管多尷尬,還是再説一次我姓蔡」

※本文由換日線授權報導,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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