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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快新聞/李義祥「違法兼工地主任」最重罰100萬 台鐵要向3方求償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04月05日08:55 • 發布於 2021年04月05日08:22

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撞上滑落邊坡的工程車,釀成50死211傷的慘劇,工程車司機、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原裁定50萬元交保取消,羈押禁見中。台鐵今召開例行記者會,說明最新進度,將針對施工廠商東新營造、協力商義祥工業社、李義祥3方求償,並向花蓮地院聲請假扣押;尤其李義祥違法兼任東新營造工地主任,可處20萬到100萬元罰鍰。

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在清明連假首日、4月2日上午行經崇德至和仁間東線「大清水隧道」時,撞擊一輛從邊坡滑落的工程車,造成太魯閣號出軌,釀成50人死亡的嚴重意外。整起事故初步研判是工程車手煞車未拉滑落邊坡釀禍,李義祥3日經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檢方提出抗告,高等法院花蓮分院4日撤銷原裁定,發回花蓮地方法院重裁。

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下午主持例行記者會,台鐵將向施工廠商東新營造、協力商義祥工業社、李義祥3方依法求償,昨也已向花蓮地院對上述3者聲請假扣押。

交通部法規會執行秘書邱銘堂進一步指出,《民法》求償部分,包括車廂與鐵軌等財物損失、誤點營業損失、台鐵給付死傷金額等;《行政法》部分,李義祥兼任東新營造工地主任,違反營造業法第58條不得兼任規定,罰鍰20萬元到100萬元;《刑法》部分,李義祥涉及過失致死,正由花蓮地檢署偵辦中。至於監造廠商聯合大地有無責任?台鐵表示,有違失一定在究責名單裡。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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