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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指揮中心准了 開放民眾自費驗血清抗體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2021年09月24日02:39 • 發布於 2021年09月23日08:55 • 劉品希採訪
羅一鈞宣布,指揮中心開放民眾自費驗抗體。(指揮中心提供)
羅一鈞宣布,指揮中心開放民眾自費驗抗體。(指揮中心提供)

網紅「四叉貓」自費驗COVID-19抗體惹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天(23日)表示,指揮中心昨天邀集相關專家討論,達成共識,同意醫事機構經各地衛生局審核通過下,提供民眾自費驗抗體的服務。

羅一鈞指出,具備血清抗體檢驗能力的醫事機構可向當地衛生局提出申請,民眾若有血清抗體檢驗需求,可至經各地衛生局審核通過的醫事機構進行檢驗。為使提供自費血清抗體檢驗服務的醫事機構及民眾有所依循,指揮中心參考歐美等國際檢驗指引及建議,血清抗體檢驗主要適用時機為評估個人是否曾遭感染產生抗體。由於一般抗體檢測結果無法完全等同於對COVID-19感染或打過疫苗後的免疫力、保護力之高低或有無,醫事機構在接受民眾進行自費血清抗體檢驗前後,應詳細說明其檢測方式及結果代表的意義,以利正確解讀。

羅一鈞表示,民眾在自費檢驗抗體前,需經醫師評估,如具發燒、呼吸道症狀、味覺嗅覺喪失、不明腹瀉等疑似COVID-19 症狀、TOCC風險或有疑慮者,應先進行核酸檢驗等措施;若無上述相關症狀或評估無疑慮者,由醫師開立檢驗處方,執行自費抗體檢驗。

羅一鈞指出,檢驗試劑須使用通過衛福部食藥署許可的SARS-CoV-2人類抗體檢測試劑抗體,並須於檢驗報告中載明檢驗抗原種類(如S蛋白等)及抗體項目(如IgG、Total Ig等)、使用的試劑廠牌及檢測方法(如CLIA或ELISA)、檢驗結果(如檢測數值及判讀標準)等資訊。

羅一鈞表示,由於檢驗廠牌試劑種類眾多,因此指揮中心並未訂定收費標準或上限,自費檢驗收費標準依據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及醫療法第22條第2項規定「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

羅一鈞提醒,不論血清抗體檢驗結果為陽性或陰性,仍應遵守防疫新生活原則,維持社交距離、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等,以降低感染風險,確保自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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