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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預防高空墜落 中市府籲屋頂作業做好安全措施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8月08日05:28 • 發布於 2019年08月08日03:32
預防高空墜落 中市府籲屋頂作業做好安全措施
預防高空墜落 中市府籲屋頂作業做好安全措施

近年多起因屋頂作業發生的職業災害,包括:踏穿墜落、邊緣或開口墜落、使用合梯時墜落及攀爬過程中墜落等可能危及生命的傷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呼籲,勞工進行屋頂作業時,雇主應事先規劃及採行相關防墜措施,事前向市府通報,勞檢處將派員協助現場輔導,依事業單位規模及性質,補助安全衛生設施改善,防止職災發生,保障勞工安全。

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台中地區近3年職災案件數據顯示,平均每年因屋頂作業墜落致死件數有5件,肇災原因多因未依規定在作業環境中,設置相關安全防護設施,以及未讓勞工確實配戴安全帶,在無保護措施下,從高處墜落後傷重不治。

目前正逢颱風季節,住家及廠房多陸續進行屋頂防水與維護工程,勞工局呼籲,各事業單位廠房新建、屋頂修繕工程在交付承攬時,應訂定屋頂作業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並將執行及安全衛生設施費用等,列入契約主要項目之一,要求承攬廠商確實執行。

如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有墜落危險時,更應停止作業,以預防勞工於屋頂作業時發生墜落危險。台中市勞動檢查處指出,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如果雇主讓勞工在屋頂作業,未提供相關防護設施或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等,查有違反事實,將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更多屋頂作業安全防護相關訊息,可報名參加勞檢處8月14號舉辦的屋頂暨動態作業防災宣導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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