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城中城大樓火警造成46人罹難,為避免憾事再 度發生,立法院院會26日三讀通過修正公寓大廈管理 條例部分條文,經認定有危險的公寓大廈,一律限期 成立管委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違者每戶最高可處新 台幣20萬元罰鍰,得按次處罰。圖為立法院副院長蔡 其昌三讀通過後敲槌。 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1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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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城中城大樓火警造成46人罹難,為避免憾事再 度發生,立法院院會26日三讀通過修正公寓大廈管理 條例部分條文,經認定有危險的公寓大廈,一律限期 成立管委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違者每戶最高可處新 台幣20萬元罰鍰,得按次處罰。圖為立法院副院長蔡 其昌三讀通過後敲槌。 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1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