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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夜間10點後禁放煙火 中秋連假加強稽查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2年09月05日21:33 • 發布於 2022年09月05日21:33
南市環保局表示,中秋連假期間,將組跨科室稽查,加強逾時燃放煙火等稽查。(環保局提供)
南市環保局表示,中秋連假期間,將組跨科室稽查,加強逾時燃放煙火等稽查。(環保局提供)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中秋節將至,有的民眾會在中秋節放煙火增添熱鬧氣氛,不過南市環保局提醒民眾,依噪音管制法規定,晚上十時以後不得燃放爆竹煙火,中秋連假期間,稽查人員夜間十點以後,即執行噪音環境稽查,如發現施放一律告發。

市長黃偉哲指出,中秋節闔家團圓,但民眾仍要注意BA.5疫情,放煙火爆竹助興請適可而止,更不要超過夜間十時施放。

環保局指出,依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公告事項,南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除春節期間外,夜間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不得施放爆竹煙火,中秋節也不例外。違者將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說,今年中秋連假三天,屆時將跨科室組稽查小組出勤,夜間九至十時,先到煙火爆竹施放熱區如觀夕平台、安平漁港、林默娘公園、黃金海岸等宣導與勸導,十時以後即展開稽查與取締,民眾若發現在管制時段,周遭有燃放爆竹煙火影響環境安寧等情形,可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八000六六六六六向環保報案中心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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