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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參選人看過來! 隨意設置競選廣告物恐違法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9月20日03:44 • 發布於 2022年09月20日03:44
參選人看過來! 隨意設置競選廣告物恐違法
參選人看過來! 隨意設置競選廣告物恐違法

2022年九合一大選定11月26日登場,各參選人紛紛掛出競選廣告物,爭取選民支持,競選廣告物琳瑯滿目,如果隨意設在道路、橋樑、公園等公共設施,影響市容也會觸法。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提醒,今年8月29日參選人登記日起,至11月26日投票日止,可在競選總部及辦事處各延伸50公尺範圍內設置競選廣告物,切勿違規。

環保局指出,看板、旗幟或布條,如刊有參選人姓名、圖像、競選項目等標語,就視為競選廣告物。依據現行選罷法第52條第2款規定,不得於道路、橋樑、公園、機關(構)、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懸掛或豎立看板、旗幟、布條等競選廣告物,違規者將逕行拆除。

環保局長陳宏益說,為維護良好市容景觀,減少競選廣告物違規設置情形,各參選人於選舉期間,自今年8月29日登記日起,至11月26日投票日止,可在競選總部及辦事處左右各延伸50公尺範圍內設置競選廣告物,例如廣告看板、插立或旗座擺置旗幟,提供候選人合法設置可行銷宣傳的管道,呼籲各候選人多加利用,減少違規設置觸法情形。

環保局指出,參選人申請核准競選活動場地期間內,面臨道路及場地左右各延伸50公尺範圍(不可跨越馬路),可置放廣告看板、插立或旗座擺置旗幟。且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及第11款及環保局公告規定,參選人於土地、建物外牆或圍牆上設置、繫掛旗幟、布條等廣告物,不得有髒污破損情形,如旗幟及布條有髒污破損,將請候選人當日清除,如未清除,將代為清理,違者依法予以處分。環保局再次提醒,各參選人應遵守設置廣告物相關規定,並於選舉後7日內主動拆除,共同維護宜居城市大台中的市容。(寇世菁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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