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基市府拿建照自稱擁有「東岸商場」產權 律師PO最高法院判決狠打臉

太報

更新於 02月05日09:22 • 發布於 02月05日09:19 • 綜合中心
基隆東岸廣場近日爆爭議,NET砸近3億元改建商場,質疑基隆市府未取得產權,卻租給微風營運。翻攝Google Map
基隆東岸廣場近日爆爭議,NET砸近3億元改建商場,質疑基隆市府未取得產權,卻租給微風營運。翻攝Google Map

基隆市政府與NET(主富公司)因東岸商場產權糾紛鬧上法院,市府2/1深夜竟出動40多名警力以機具切開門鎖、搬走千餘萬元設備,遭NET怒告強盜罪。近日基隆市政府拿出建照,聲稱市府為2至4樓起造人、因此為所有權人,律師林智群今(2/5)在臉書PO出最高法院判決打臉,判決指出,起造人僅為聲請核發建造執照之人而已,房屋所有權仍應屬於出資興建之原始建築人,也就是NET。

針對基隆市政府與NET爭議,林智群今在臉書發文表示:「基隆市政府拿出建照,說他是2-4樓起造人,所以市政府是2-4樓所有權人,然後一堆網友點頭稱是。麻煩市政府律師團隊幫忙看一下相關判決再來發言比較好。」

律師林智群今(2/5)在臉書PO出最高法院判決打臉基隆市政府。翻攝臉書
律師林智群今(2/5)在臉書PO出最高法院判決打臉基隆市政府。翻攝臉書

林智群引用最高法院96年台上字2851號判決:「主管機關核發建造執照所載之起造人,僅為聲請核發建造執照之人而已,未辦理建物第一次所有權以前,房屋所有權屬於出資興建之原始建築人,非謂建造執照所載之起造人,必為興建建物而原始取得其所有權之人。」指出,這個最高法院判決被其他法院判決引用了200多次,基本上就是法院的態度。

林智群解釋,依照最高法院見解,起造人只是申請核發建照之人而已,在建物尚未辦理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前,2至4樓所有權應屬於出資興建的原始建築人,也就是NET。

林智群並質疑:「市政府半夜找一堆警察闖入NET所有的2-4樓建物裡面,強制破壞更換門鎖,算不算侵入民宅?」他並強調:「我只知道判決還沒出來,就算是房東也不能隨便侵入房客房間換鎖的。」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