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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竹市輪胎行燒死8至親 凶嫌:理智線斷 不知汽油引燃會釀人命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1月11日11:57 • 發布於 01月11日11:51
新竹輪胎行縱火釀8親人死亡,凶嫌二兒子陳彥翔(左)否認殺人,被害家屬批應判死,「法院應主持正義公理」。陳訊後還押。(記者楊國文攝)
新竹輪胎行縱火釀8親人死亡,凶嫌二兒子陳彥翔(左)否認殺人,被害家屬批應判死,「法院應主持正義公理」。陳訊後還押。(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竹市正義輪胎行前年發生二兒子與父母爭吵,竟購買汽油縱火,奪走母親、妹妹、妻子、3子女、大嫂、姪女共8命悲劇,一審重判死刑,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陳男承認縱火,但堅稱無殺人故意,引起列席的被害家屬不滿,陳男大嫂的母親痛批至今沒有道歉,應判死,「法院應主持正義公理」,陳妻的母親、姊姊也要求判陳男死刑。

高法今天下午3時20分首度開庭,提訊陳彥翔、傳喚陳的父親、哥哥、多位被害人出庭。

陳男指出,雖提20公斤汽油返家潑油縱火,但無殺人動機或殺人故意,雖知道汽油是易燃物,具危險性,但不知道汽油引燃後會造成8死的重大傷害。

法官質疑其說詞真實性,指稱陳男有汽修專業,在家中輪胎行工作,難道不知道潑灑汽油有危險性,而且家中有這麼多小孩會被火勢波及發生危險?陳男辯稱,當時應該是理智線斷,並未想這麼多,法官不悅,指責無法接受此辯詞。

陳男表示,他一直無法和父母溝通,只好以此激烈方式表達,他指出,父母對待他和妻子,和對待大哥和大嫂的態度相比,有不公平待遇的問題,才會以點燃汽油方式表達不滿,並強調沒有精神病,不清楚為何一審要將他送精神鑑定。針對陳妻當時曾勸欲縱火的陳男「不要亂來」,陳男表示,當時是先點火後,妻子才勸他,並非點火前即勸他不要點火。

檢警調查,32歲的陳彥翔因積欠債務經濟狀況不佳,與同住父母經常因家務發生爭執,前年6月15日晚上9時40分,陳男因故與父母發生激烈爭執,陳男負氣離家,出門購買4桶共20公升的汽油後返家。

陳男返家後又與父親激烈爭吵,隨即將汽油往頂高機工作區及門口機車潑灑。陳母和陳妻發覺店內四周均遭潑灑汽油,趕緊報警。

陳男知悉報警後大怒,以打火機引燃衛生紙,並朝已潑灑汽油的頂高機、機車方向丟擲,火勢迅速引燃,機車也發生爆炸。

陳母和陳妻見狀,為搶救家中幼子,急忙奔上樓,但因火勢猛烈,導致在房內的陳母、陳妹、陳妻和3、6、7歲的3名兒女,及大嫂、姪女(1歲)等8人葬身火窟。警方獲報趕抵輪胎行,將陳男以放火罪準現行犯逮捕。一審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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