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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悶死腦麻女 求特赦老翁 府審慎研究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2年08月18日20:10 • 周毓翔、崔慈悌/台北報導
立委陳以信(上中)與腦麻團體18日舉行「腦麻團體請總統特赦年邁之重度腦性麻痺照顧者79歲陳姓老翁」記者會,呼籲蔡英文總統特赦悶死照顧50年腦麻女兒的陳姓老翁,並正視腦麻患者家庭照護的困境。(姚志平攝)
立委陳以信(上中)與腦麻團體18日舉行「腦麻團體請總統特赦年邁之重度腦性麻痺照顧者79歲陳姓老翁」記者會,呼籲蔡英文總統特赦悶死照顧50年腦麻女兒的陳姓老翁,並正視腦麻患者家庭照護的困境。(姚志平攝)

新北市一名79歲陳姓老翁照顧患有重度腦性麻痺的女兒50年,在2020年2月以棉被悶死女兒,老翁隨後自殺未遂,被法院依殺人罪判刑2年6個月定讞,即將入監服刑。腦麻團體認為,老翁的悲劇是所有腦麻患者及其家屬的縮影,腦麻團體昨連署向總統府請願特赦老翁。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說,總統府有注意到此案,將審慎研究。

陳姓老翁的女兒出生就有先天腦性麻痺,無法言語、自行進食與行動,長期臥床,都靠家人照顧。前年2月陳女牙痛,服藥後仍哀號,且新冠疫情期間,不便至診所治療,陳翁見女兒痛苦難耐,以棉被悶死女兒後,再吞服大量安眠藥自殺,陳翁送醫後被救回,清醒數日後向警自首。

法院判決指出,陳女50年都由陳翁及其家人照顧,陳女與照顧者都沒有得到社會資源的支持,被告沒有換手喘息的機會,長期下來,產生精神負擔,出現憂鬱、焦慮、失眠等心理狀況,被告因此萌生結束女兒生命,為她解脫的負面想法,釀成人倫悲劇,審酌各項情節,在法律所能允許的範圍內,從輕宣告被告最低刑度的刑期。

法官並提醒,應注意老翁是否符合不適宜執行的情形,如果老翁不符合《監獄行刑法》所定拒絕收監的要件,享有赦免裁量權限的總統,宜考慮發布特赦令。

陳翁的處境受到腦麻團體關注,國民黨立委陳以信昨與腦麻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蔡英文總統將心比心,正視諸多腦麻患者家庭照護困境,特赦陳翁免除其刑。陳以信助理黃筱智是一位腦麻患者,當她看到陳翁悶死腦麻女兒的新聞,悲從中來,想起28年來在復健路上遇到的病友及其家屬,她這次站出來發起連署,短短2天已有逾千位民眾連署。昨天她與11個腦麻團體一起呼籲蔡英文特赦陳翁。

腦麻基金會董事長黃春賢說,「請總統為陳先生做特赦,讓他免於服刑辛苦,因為說真的,他即使不被判刑,他的良心,已經被終身禁錮了。」與會腦麻團體代表期盼,政府應有妥善長照政策,不該讓重症腦麻者成為社會安全網的邊緣人,希望政府能讓腦麻家庭有生活品質,不要讓悲劇重演。

蔡英文在總統任內已執行過兩次特赦,一次是去年5月20日連任就職周年時,特赦因獵山羌給母親吃,遭判刑的原住民王光祿;另一次是今年4月22日,以團體加菜金支付指揮官所宴請的3名軍眷,被依貪汙案判刑定讞的前少將韓豫平及士官張淯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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