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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酒駕肇事逃逸找友人頂替 刺青露餡遭員警揭穿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08月16日02:47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6日電)一名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1號苗栗匝道與台6線路口,與機車發生碰撞,王男因酒駕肇事找來右手有刺青的友人頂替,遭眼尖員警識破,2人均移送法辦。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副分局長張中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王男11日上午6時許駕駛自小客車與鄧姓女機車騎士於苗栗交流道匝道口發生碰撞,王男下車關心鄧女傷勢,因於駕車前有飲酒,得知鄧女堅持報警處理後,先請乘客將肇事自小客車駛離,再趁鄧女不注意,徒步逃離現場。

張中指出,王男隨後聯繫張姓友人到場會合,於案發20分鐘後,由未飲酒的張男載著王男返回車禍現場,由張男供稱自己是肇事者,但處理員警發現張男神情緊張,對肇事過程交代不清,因此不動聲色打電話通知派出所員警調閱現場監視器釐清,果真發現事有蹊蹺。

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第一時間從駕駛座下車的王男雙手沒有刺青,但事後到場自稱駕駛的張男,右手卻有大面積刺青,進一步詢問,揭穿王姓男子因酒後開車,才與張男互換上衣,企圖冒充駕駛脫罪。

員警在現場處理完畢後,請張男返回派出所製作資料,在派出所出示肇事監視影像,當場戳破冒名頂替行為,張男遭警方以偽造文書、藏匿人犯移送,王男也遭酒後駕車及肇事逃逸等2項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張中指出,因當日天氣陰雨,遭撞擊的鄧女在現場表示未看清楚對方駕駛面容,也未聞到酒味,員警原本以為是一件肇事逃逸案件,但在車禍處理過程細心觀察,讓案情水落石出,也還給被害人一個公道。(編輯:李錫璋)1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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