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傷亡慘重,營建署檢討修法,公告今年起八樓以上集合住宅,自一月起納入申報公安範圍,建築管理新制,最高可依建築法規處罰三十萬元。基隆市政府都發處統計,轄內領有使用執照的八層以上建築物共一千一百一十五棟,成立管委會的僅二百八十處,相去甚遠,基市建築師公會籲有必要加強宣導,市府正盤點清冊後辦理各區宣講。
基隆市在城中城大火後曾大動作加強稽查三十一棟十一樓以上無管委會複合式老舊建築,而此次修法公告實施為八樓以上就得要申報公安,基隆市建築師公會認為,基隆市未成立管委會建物還甚多,要推動公安申報讓民眾知曉,若未依規定申報,建築管理新制,最高可依建築法規處罰三十萬元,且得連續處罰。
都發處使管科統計,配合營建署政策擴大公告實施基隆市轄內領有使用執照八層以上建築物共一千一百一十五棟,已成立管委會計二百八十處,公安申報無建築物年限限制;今年一月一日起皆應強制公安申報(每三年一次,第一季一月一日到三月三十一日)。
建築管理新制上路,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委託專業檢查機構或人員辦理檢查,如有成立管理組織由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申報。檢查項目包括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等六項,檢查後再由專業檢查機構向市府申報。
若未辦理申報,依照建築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將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
由於基隆市沒有成立管委會的社區還很多,市府說,應推代表人辦理,推不出來未申請或未改善,目前尚未有寬限期。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