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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新北衛生局女職員遭性侵後輕生 家屬求償國賠50萬、一審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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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3年06月28日10:51 • 發布於 2023年06月27日09:04 • 上報快訊/鍾知諭
前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職員遭性侵後選擇輕生,林女家屬提國賠50萬一審卻遭法院判決敗訴。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freepik)
前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職員遭性侵後選擇輕生,林女家屬提國賠50萬一審卻遭法院判決敗訴。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freepik)

前新北市衛生局一名林姓女職員遭前主管、廖姓男物理治療所負責人性侵後,又與廖男有感情糾葛,最終選擇輕身。事後家屬認為是林女因為生前曾接受衛生局約談,才造成她最終選擇自我了結,以此求償國賠50萬。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無從認定林女輕生是被衛生局約談導致,駁回請求,全案可上訴。

檢方調查,廖男是一家物理治療所的負責人,林女則是他的員工,在2017年9月16日,廖男和林女等人參加聚會,喝酒後返回治療所,隔天涉嫌將林女強拉到房間性侵,事後廖男下跪、流淚道歉,稱是喜歡林女而把持不住,還承諾會和妻子離婚,並表明希望林女跟他交往。

林女經過百般掙扎後,決定與廖男交往,但卻發現廖男遲遲沒有離婚,因此林女決定離職到其他公司任職。但廖男反而不斷糾纏,甚至跑到租屋處附近堵人。

林女只好透過他人把廖男外遇一事告知廖妻,沒想到林女卻被告妨害家庭,讓她備受打擊;之後林女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在臉書上發文指出廖男的所做所為,卻又遭廖男提告妨害名譽。

林女所任職的新北市衛生局,在2020年7月間接到匿名檢舉,控林女與廖男有不正常男女關係,因此由衛生局主任與科長對她進行約談詢問,林女便說出遭遇性侵一事,未料,約談後林女在臉書揭露性侵與多年來所承受的壓力,最終決定輕生。

對此,檢方認定廖男涉嫌強制罪與強制性交,導致被害者自殺死亡並起訴,一審合議庭認定廖男確有性侵,新北地院今年3月認定廖男構成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

林女家屬認為,衛生局對林女進行非屬關懷輔導的不當約談詢問,也未告知原因約詢;過程中知道她被性侵,迫使她在不相干的人前回覆個人隱私與傷痛過往,也沒有依章程邀請心理諮詢專業人員參與,造成林女心中極大壓力,才會當天就決意尋死。林女家屬最後向新北市衛生局要求國賠50萬元訴訟。

新北衛生局則回應,原可以不處理,但考量檢舉附有疑似林女被跟監所拍攝的照片,為了提醒她注意安全,才會約談林女,並在她同意後進行溝通;至於談話期間林女透露受性侵,情緒起伏很大,衛生局人員雖不斷給予安慰,但林女並未說出她與廖男、廖妻之間的訴訟糾紛,這些訴訟紛爭說明她在接受關懷前,即受到很大的心理壓力。

衛生局也表示,林女在臉書貼文提到「願用這條命,讓真相浮出檯面」,可見林女心意已決,貼文中並無提到新北衛生局,顯示衛生局的約談與林女輕生沒有關係。

對此,新北地方法院法官指出,有2名證人在偵訊時證實,林女一直都有輕生念頭,新北衛生局人員也多次詢問林女是否願意接受心理諮詢,並說明員工關懷協助方案,林女同意後才由衛生局協助安排。

新北地院法官說明,整起事件無法認定林女選擇輕生,是被約談所導致,也難以認定衛生局人員約詢行為與林女輕生有關聯,故駁回林女家屬國賠之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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