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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旅責險保險金20年未調 死亡理賠最低200萬調至250萬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06月26日10:44 • 發布於 2023年06月26日10:44
民眾參加國內外旅行團時,旅行社依法需要幫民眾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旅責險)。(資料照)
民眾參加國內外旅行團時,旅行社依法需要幫民眾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旅責險)。(資料照)

〔記者陳心瑜/台北報導〕民眾參加國內外旅行團時,旅行社依法需要幫民眾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旅責險),但旅客意外死亡投保最低金額已近20年未調,不敷需求,交通部觀光局將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將最低死亡保險金200萬提高到250萬,提高對旅客和旅行業者保障,最快暑假可上路。

觀光局指出,已在進行法制作業當中。修正後「旅行業管理規則」將最低死亡保險金200萬提高到250萬,增額加保最高500萬元上限。

據觀光局統計,以往7成的旅行業者投保金額為最低標準200萬、僅3成會增額加保。

此外,每一旅客及隨團服務人員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10萬元,也將因應物價調漲而調整,近2日保險局將回覆調漲幅度,還不能確定金額。

由於討論修正旅責險保費過程,增額加保至500萬部分,原先保險業者開出條件,最高至500萬的無過失責任認定,要轉換為有過失責任認定,引發旅行業不滿,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理事長張永成指出,近17年來,保險公司每年旅責保費收入及已賠款金額,數據顯示每年旅責保費都有數億盈餘,既有盈餘,為何限制旅責險無過失賠償金額上限為250萬元?增額加保至500萬部分也應採「無過失責任」認定。

張永成指出,經過爭取,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允諾將旅責險無過失賠償金額由最高250萬元調高到最高500萬元,且採「無過失責任認定賠償」。

觀光局官員曾解釋,假設旅行社團客出遊遭遇飛機失事,此非旅行社責任,但若採無過失責任認定,旅客向旅行社求償時,保險公司仍要理賠旅行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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