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馬聖傑、戴亞倫 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一間在地經營50年的鹹酥雞攤,老闆控訴,之前把攤車放在租屋處門口,因為佔用馬路遭檢舉,警方開罰之外,還送來通知單限期11/20前移走,沒想到環保局人員卻在11/15提前五天上門直接把攤車清走,讓他氣壞了出面投訴。 食材下鍋,鹹酥雞搭配蔬菜,看起來相當美味,這間新北中和,在地經營50年的鹹酥雞攤,廣受在地民眾喜愛,但這美味短時間恐怕嚐不到,因為老闆的生財工具攤車,因為占用道路,收到清運通知單,卻提前五天遭環保局清走。 新北中和鹹酥雞攤占道 攤商控警:限期20日自清卻「提前5天拖走」。(圖/民視新聞) 鹹酥雞攤老闆楊先生:「回到我租屋處門口的時候,就發現我的攤車就消失不見了,然後警察跟我講說,是清潔隊載走的,然後這台餐車是我花很多錢去裝置的,不是說只有攤車而已。」 攤商楊先生氣炸了,秀出警方月初開立的,占用道路障礙物清除通知單,上面清楚寫著20號以前,要是沒有改善,就會當廢棄物清走,沒想到相關單位卻提前五天上門。監視器拍下,環保局車輛開進巷口,二話不說將攤車直接清到車斗,也沒有提前告知。 鹹酥雞攤老闆楊先生:「11月20號之前把它移走就沒事,結果清潔隊在11月15號,在沒有告知我的情況下,擅自把我的攤車載走,只跟我講說攤車,已經處理掉了已經夾爛了,這樣不是在迫害百姓嗎。」 新北中和鹹酥雞攤占道 攤商控警:限期20日自清卻「提前5天拖走」。(圖/民視新聞) 楊先生解釋,8月碰上妻子生病住院,加上颱風接二連三的來,讓他無法做生意,才會先將攤車,放在租屋處外面的馬路上,警方接獲民眾檢舉,來開單取締。只是警方的做法有沒有缺失?中和警分局解釋,給民眾的通知單日期誤植,也承認提早五天清運的確太倉促,將再跟楊先生討論後續賠償問題。 中和分局交通組組長詹惇貿:「執行員警日期計算誤植,限行為人於11月20日改善,致認有過早執行清運之疑義。」 楊先生堅持走法律途徑,就看雙方後續如何繼續協調。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