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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住處失火波及鄰居「默不作聲」拒處理? 何妤玟不忍反擊了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9月10日06:49 • 發布於 09月10日06:44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藝人何妤玟近期轉戰新媒體,收獲不少粉絲好評,沒想到今(10)日卻捲入社會案件;有媒體以「住處火災後神隱」報導何妤玟住家失火後「默不作聲」批評她不聞不問、置身事外;對此何妤玟發出聲明表示,報導「與事實重大不符」。

有週刊報導,士林區中山北路某公寓,上(8)月24日早上發生火災,而失火的房屋,就是藝人何妤玟的母親住處。沒想到在失火後,何妤玟對此「並未向周遭鄰里致意」,而是「默不作聲」的彷彿沒事人一樣,讓鄰居深感不滿,認為這就是一種「擾鄰惡行」。

對於週刊的指控,何妤玟稍早透過法律事務所發出聲明,強調報導「與事實重大不符」,目前仍在等待相關單位火場調查結果,釐清肇事原因才能進行後續處理,盼外界言論「應有所本」,避免涉及法律爭議。

何妤玟透過律師發出的聲明全文如下:

一、本聲明係依當事人「何好玟」(藝名)、及該屋屋主「劉先生」委任意旨辦理。

(一)何小姐親屬所居住之租屋處,於113年8月底發生失火,幸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而僅有財物損失。

(二)何小姐並無居住於該租屋處,事發當日亦未在場。然於事發當日,何小姐即主動與屋主聯繫,並指派律師與屋主、鄰居成立善後群組,於第一時間即完成初步處理。惟目前火場鑑定仍未完成、責任尚待釐清,必須靜待調查結果,才能續行動作。

(三)未料,竟經有心人士惡意誣指何小姐未為處理,並影射此事件與何小姐有關,此情均與事實重大不符。仍請發言者自重,評論確應有事實所本,如言論逾越對事實之評價,而屬貶損名譽、編造事實之行為,將涉刑法誹謗罪。

二、以上內容經本律師與何好玟女士、劉先生確認後,代聲明如上。

快新聞/住處失火波及鄰居「默不作聲」拒處理? 何妤玟不忍反擊了
快新聞/住處失火波及鄰居「默不作聲」拒處理? 何妤玟不忍反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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