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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海洋保育法草案公聽會 澎湖漁民憂作業限縮反對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04月23日10:04
海洋保育署推動「海洋保育法」,23日在澎湖區漁會舉辦公聽會,吸引漁會團體、地方民意代表、保育團體及漁民等到場參與。中央社 113年4月23日
海洋保育署推動「海洋保育法」,23日在澎湖區漁會舉辦公聽會,吸引漁會團體、地方民意代表、保育團體及漁民等到場參與。中央社 113年4月23日

(中央社澎湖縣23日電)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推動「海洋保育法」,今天在澎湖區漁會舉辦公聽會。漁會團體與漁民代表皆持反對意見,要求暫緩立法,以免限縮漁民作業海域影響生計;保育團體則表達支持。

海洋保育署「海洋保育法」草案公聽會,今天在澎湖區漁會第3漁大禮堂舉行,由海保署長黃向文說明,與會者包括澎湖縣政府、全國漁會、縣議員、澎湖區漁會、澎湖近海漁業發展協會與保育團體及漁民代表100餘人。

全國漁會、澎湖漁會、漁民等代表皆表達反對意見指出,不要先射箭再畫靶地設置保育區,以目前全台劃定有69處海洋保護區,澎湖海域就有10處,其中有3處在海上,還不包括澎湖縣政府所劃定的22處禁漁區,以及未來澎湖南北海域的離岸風電,海域幾乎都劃保育區,剝奪漁民生存權。

漁會等團體表示,中央在制定海洋保育法,可朝現有劃定的禁漁區海域來進行棲地復育,就可讓漁源不絕。有漁民表示,海洋資源枯竭,不能歸咎於漁民身上,而是氣候變遷與海洋變化所造成,這有賴政府與民間等各單位共同來維護。

不過,與會的保育團體則支持有海洋有保育,就會有成果,「永遠都有魚抓」。

行政院會今年2月通過海洋保育法草案,包括有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整合海洋保護區與保育海洋生物多樣性3大目標,全國將舉辦5場草案公聽說明會,日前已分別在高雄和彰化舉行。(編輯:謝雅竹)11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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