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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預售屋未申報備查即銷售 南市重罰150萬元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09月13日10:49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3日電)台南市建案「平實苑」遭檢舉未申報備查即銷售。台南市政府地政局查證後,依法開罰單筆新台幣150萬元罰單,創下目前單筆最高罰鍰金額紀錄。

地政局長陳淑美呼籲業者,平均地權條例對預售屋違規行為的相關罰則規範並無改正機會,將直接裁罰後再通知改正,業者勿以身試法。

地政局今天新聞稿指出,對建案不同違規事項祭出2筆裁罰,檢舉案舉證已簽訂的預約單訂購10戶,且依法預約單違規按戶(棟)數計算,依法開罰單筆150萬元罰單,創下目前單筆最高罰鍰金額紀錄。

至於涉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部分,經移市府工務局後續處理,查證未取得建造執照即銷售屬實,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規定,也已依法開罰4萬。

地政局地籍科表示,經查「平實苑」未依規定向申報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即於馬路架設廣告看板,並有收受定金簽訂預約單之實;另外預約單約定逾期簽約視為取消訂購並沒收定金、定金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還等內容,未依民法規定依可歸責性約定定金處理方式。

地政局說明,約定較民法規定更不利於買受人者,屬約定其他不利於買受人事項,已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第47-3條第1項「未申報備查即銷售」,以及同法第5項「預約單約定不利買受人事項」等規定。

預售屋新制上路已逾1年,南市府對於違規案件一律嚴查嚴辦,依地政局數據共裁罰11件、裁罰金額累計291萬元。違規樣態中以「預約單約定不利買受人」佔最高裁罰金額比例,有4件、240萬元;其次「使用契約不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5件、45萬元;「未申報預售屋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備查即銷售」2件、6萬元。(編輯:孫承武)1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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