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氣爆發生後第3天,越來越多證據顯示,應該是瓦斯氣爆引起,正朝著人為疏失的方向偵辦,也勒令新光三越無限期停業,業界評估,若修復時程拉長到半年,損失將上看1百億元。
13號中午,新光三越、嚴重氣爆。意外一個半小時後,消防局出動空拍機,透過熱顯像儀勘查現場。
台中市消防局長 孫福佑:「氣爆剛發生過沒多久,(現場)溫度就降下來了,所以它沒有太多的溫度,在顯示上面,顯示的都是我們搜救人員的體溫。」
畫面中,多處的紅色顯影,都來自消防人員的體溫,而不是潛在火源或受困民眾。
台中市消防局長 孫福佑:「(現場)裡面的溫度,最高大概24度,溫度其實不高,甚至有的到19度而已。」
消防局表示,氣爆、通常會伴隨燃燒,但現場並沒有看到火光,初步研判可能是瓦斯氣爆。
而參與當天改裝工程的工人、筆錄中提到,氣爆意外的一個小時前,有看到廠商使用「砂輪機」切割管線,並且聞到了瓦斯味,跟著施工到12樓東側時,就發生爆炸。
4死34人輕重傷的重大工安事件,新光三越遭到台中市政府、勒令無限期停業。
新光三越營業本部長 曹美虹:「目前只留守部分的幹部,就是說,可能我們還是要有一些,安全人員跟警衛在現場,以外的員工,事實上他是休假,絕對是帶薪休假。」
調查發現:新光三越12樓的整修工程,業者並沒有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就在這個月10號私自施工。
而消防局還證實,業者關閉了施工現場的消防警報器設備,加上沒有提出室內裝修申請,針對這3項重大違規,台中市政府開罰業者90萬元。
氣爆調查,多管齊下,檢察官會同警消,數度在氣爆現場勘驗,目前朝向過失致死和公共危險罪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