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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道路禁施工時間 上午再加1小時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1年11月27日09:55 • 發布於 2021年11月27日09:55

自治條例修正通過一讀 原7至8時改為7至9時 下午時段不變

 

《台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 修正案一讀過關,規定會影響交通的路段,上午七至九時不能施工。(工務局提供)
《台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 修正案一讀過關,規定會影響交通的路段,上午七至九時不能施工。(工務局提供)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早上趕上班、下班想回家,卻因道路施工導致塞車遲到,又或是難得假日,想要睡個飽覺,馬路上竟然上午八點一到,工程車就轟隆轟隆作響。《台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二十六日通過一讀,上午七至九時及下午五至七時,除非特例,禁止道路挖掘及施作影響交通的工程。

道路挖掘條例實施至今超過八年,部分施工執行已有窒礙難行之處,其中管線挖掘部分,因未有明確規範,導致公務員、廠商和管線單位,各有苦難言,議員郭鴻儀和林志展、沈家鳳聯合提案,並獲得十三位議員連署,不過因市府也提出修正,兩案併陳討論後,再由市府提出修正版本。

其中,和民生最相關的,即是以往規定上午七至八時及下午五至七時,禁止道路挖掘及施作影響交通工程,配合目前民眾上下班型態,改為「上午七時至九時」,下午時段不變。

郭鴻儀說,考量目前公司、工廠上班時間,改限制兩小時不能施工,以免影響上班車潮,導致塞車,雖然壓縮工程單位施工時間,但可提供民眾良好的通行空間。此外,假日時,民眾也可睡飽一點,不會一大早就得忍受吵雜的施工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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