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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呼籲採囤房稅 各縣市喊跟進

591房屋交易網

更新於 2021年11月24日15:55 • 發布於 2021年11月24日02:47 • 591編輯部報導

台灣近期房價漲翻天,為了抑制炒作風氣,維護居住正義,財政部昨(23)邀集六都及新竹縣市8個地方稅稽徵機關,討論未來適用囤房稅率的可行性。目前台北市已實施、台南市將於明年實行,而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及新竹縣市也表明將跟進訂定房屋稅差別稅率;但全國22個縣市皆不同意採全國統一歸戶囤房稅制,各縣市皆主張囤房稅制應由地方政府視其狀況施行,才能達到因地制宜效果。

│台南自明年7月起 針對非自住實施差別稅率

根據《工商時報》報導,財政部表示,近期部分地區房地產價格異常上漲,外界持續關注囤房稅議題,加上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議決議,請財政部洽各地方政府,瞭解房屋稅現制下,稅基、稅率未能落實調整困難之處,並就「非自住住家用」等房屋的法定稅率是否調整,因此財政部才會邀集地方來會商各地採用囤房稅的可行性。

依照目前現況,台北市囤房稅自2014年起施行,針對持有非自住用房屋2戶以下(含2戶)每戶按2.4%課徵房屋稅,3戶以上(含3戶)每戶按3.6%課徵房屋稅。台南市囤房稅法案日前在市議會已完成一讀,依《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台南市研擬自2022年7月起針對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採差別稅率,持有5戶以下(含5戶)每戶按2.4%課徵房屋稅,6戶以上(含6戶)每戶按3.6%課徵房屋稅。

其他縣市方面,目前宜蘭縣及連江縣已設定囤房稅率,宜蘭縣為2戶以下1.5%、3~7戶為2%、8戶以上為3.6%;連江縣為2戶以下1.6%、3戶以上一律為2%。而桃園市、新竹縣針對非自住屋各採單一稅率2.4%、1.6%,其他包括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等16個縣市針對非自住屋仍採用房屋稅最低稅率1.5%,雖已表明將跟進訂定房屋稅差別稅率,但新北、桃園、台中、新竹縣市仍尚未提出具體方向。

圖/針對房市現況,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及新竹縣市表明將跟進訂定房屋稅差別稅率。
圖/針對房市現況,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及新竹縣市表明將跟進訂定房屋稅差別稅率。

│高雄有望針對持有非自住3戶以上 訂定差別稅率

其中,高雄市已將囤房稅方案列入優先評估,高雄市財政局長陳勇勝表示,因近期台積電宣布進駐高雄,導致高雄楠梓與鄰近區域房價大漲,經評估高雄市約有106萬戶房屋,其中有8.4萬戶為非自住。初步而言,高雄市囤房稅方案可能會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3戶以上訂定差別稅率,但稅率多少尚待評估。

另外,財政部也表示,目前全國22個縣市皆不同意採全國統一歸戶囤房稅制,各縣市皆主張囤房稅制應由地方政府視其狀況施行,才能達到因地制宜效果。例如嘉義縣反映,嘉義縣地區光一戶門牌就隔了2公里,跟台北市一棟房有上百戶情況明顯有落差,無法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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