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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警辦案被關鐵捲門 萬華分局:將黃嫌送辦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05月05日04:14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5日電)北市萬華區日前傳疑有持槍押人事件,警方立即趕至1間開發公司調查,卻因鐵捲門持續降下造成1警暫留門內,後經同意入內查看並無上述情事,但將黃姓男員工依涉妨害公務偵辦。

聯合報報導,萬華區1月發生一起疑似擄人案件,轄區警方獲報到場尋人,卻被開發公司關鐵捲門阻擋,導致警員被逼「鑽狗洞」,雙方僵持,最後找消防隊破門才得以進入,事後警分局高層到場關切,遭質疑遇事就輕輕放下。

對此,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今天對外說明,轄下龍山派出所1月17日清晨5時57分接獲110報案,指有民眾稱女性友人和男友在貴陽街一帶遭人持槍押走等情事,立即調派線上警力前往查處。

員警在案發處附近搜尋時,行經西園路一處開發公司時認為有異,見其正降下鐵捲門,3警隨即俯身進入,其中2警見鐵捲門持續降下而先行退出門外,另1名廖姓員警則留在鐵門及玻璃門間。

警方現場先利用甩棍並徒手支撐避免鐵門關閉,並隔上鎖玻璃門和公司內的黃姓男員工對話,要求他開門協助調查,但黃男稱不清楚有妨害自由情事並要求員警出示搜索票才能進入,還說鐵捲門因警方拉扯、故障而無法操控。

員警於玻璃門外持續與黃男溝通要求開門,警方隨後在上午6時53分許經公司在場人同意後入內查看,看見報案人所稱的黃姓女友人及其陳姓男友確實在公司後方泡茶區,但兩人都說是和友人李男討論工地福利社經營事宜,且由李男的柳姓男司機接送他們過來,並無遭強暴脅迫和持槍、妨害自由等情形,只因黃女擔心無法離開現場才委由友人報案。

員警現場查看公司錄影監視器,陳男下車時因腳傷而由柳男攙扶入內,並無受強押情事,檢視內部監視器影像也只見陳男、黃女和李男在泡茶區交談,過程未見持槍或妨害自由等不法具體事證,員警抄登現場人身分後,便將陳男、黃女及關係人李男、柳男等帶回所製作筆錄、釐清案情。

由於現場處理員警對是否構成妨害公務存有疑義,所以第一時間未將黃男以現行犯逮捕,但事後認為他可能有故意不開鐵門之意,經再檢視值勤影像及現場執勤員警報告書,認為不排除黃男有妨害公務的疑慮,便通知黃男到案說明並依涉妨害公務罪偵辦。

同時,連同陳男疑似遭妨害自由情事的相關卷證、監視器影像一併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萬華分局說,本案全程均依法處置,現場帶回相關人等說明釐清,且依相關人等筆錄、現場監視器影像、值勤秘錄器影像等證據辦理移送,並無輕放情事。(編輯:李亨山)1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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