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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無法可管?全台露營區分屬10單位管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9月14日03:33 • 發布於 2020年09月14日03:33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

來自台中太平區的2個家庭,共6人昨13日前往南投縣仁愛鄉武界栗栖溪河床露營,因上游武界壩放水,導致溪水暴漲沖走4人,全部罹難。由於當地為非法露營區,外界點名政府應檢討落實取締。

▲2家河床上快樂紮營,露營最後身影曝。(圖/南投消防局提供)

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天出席活動時表示,觀光局調查各部會單位所屬露營區,總共將近10個單位都有轄管的露營區,目前設有露營專區平台,讓國人參考,有登記上網才是合法露營區,另有「露營場管理要點」針對露營區安全、可能的防護、緊急應變措施都有規範,由於露營區分屬不同單位,會出面協調各單位重新檢討。

至於非法露營區,林佳龍指出,涉及主管機關,包括中央到地方,盼各單位能儘速全面檢討,同時避免合法露營區違反規定,這次事故本身所在地為非法露營區,相關涉及管轄與責任,檢警單位已經展開調查。

發生意外的栗栖溪旁,台電和南投縣警察局仁愛分局設有告示牌,提醒民眾上游有水庫大壩等設施,隨時可能排水,提醒民眾不要進入,以確保生命身體安全。據了解,勸導也僅是勸導,完全「無法可罰」,就連警方到場,也沒有權力開罰,僅能柔性勸導民眾離開。

部分網友認為不是政府無作為,是真的管不動,表示「荒郊野外又沒監視器,你是稽查員你敢查喔」、「明明就有,可是管的義工通常會被民眾回嗆,只能聽天由命」、「山上一個村跟平地一個鄉一樣大,怎麼管」。

也因此,多數網友不禁無奈表示,「台灣違法的事,都是出事才有人注意」、「法不責眾!違法的人夠多就可以就地合法了」、「罰則太輕,一旦抓到要罰50萬才能防」、「除非給管理員佩槍及自行決定用槍時機,不然根本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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