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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懲戒法院未認定丁允恭性騷擾 監委提上訴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04月21日21:29 • 發布於 2021年04月21日21:30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懲戒法院重判丁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兩年,但未認定性騷擾成立。提案彈劾的監委紀惠容昨表示,已於十六日提起上訴。(資料照)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懲戒法院重判丁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兩年,但未認定性騷擾成立。提案彈劾的監委紀惠容昨表示,已於十六日提起上訴。(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懲戒法院重判丁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兩年,但未認定性騷擾成立。提案彈劾的監委紀惠容昨表示,已於十六日提起上訴,將再補上專家學者的法理論述意見書。

紀惠容指出,本案是未經同意的曝光,造成痛苦的不是性本身,而是不平等的性別權力,以及不平等所促成的、對女性的暴力。

對於紀逕自提起上訴,監院內部人士批評「破壞體制」,指這是個別監委的行為,未經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討論,不能代表監院決議,另一位調查監委王美玉也沒同意要具名上訴。對此,紀惠容昨未接電話,無法得知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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