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住宿型照服機構使用者與家屬龐大經濟負擔,彰化縣長照中心即日起受理縣民提出補助申請,只要從今年初開始,在各合法照護機構入住滿90天以上,符合相關收入稅務規定都可提出申請,最高可領取6萬元補助。(李河錫報導)
彰化縣長照中心,為減輕使用「住宿型照服機構」長輩與其家屬龐大的經濟負擔,從去年開始就向衛福部爭取補助經費,除協調提供住宿機構協助代辦,機構住民或親屬也可以向入住機構提出申請必備文件後,再送往長照中心來審核,以減少民眾來回奔波;光是去年度就核定三千七百多件,補助金額高達兩億一千一百多萬元。
這項福利專案在今年度延續辦理,縣府衛生局長照科長邱翠容表示,從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者或是由代辦的照護機構,需備妥入住機構者的身份證、申請人身份證、入住契約書影本、109年任一繳費收據、入住機構者或申請人存摺影本,就可前往「彰化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彰化市曉陽路1號5F)」來申辦,最高可補助六萬元。
這項補助案將到110年的3月2日為止,為加快申請補助案受理與審查,邱翠容科長表示,除協調縣轄住宿型機構協助代辦,並簡化申請書內容與重複填寫欄位,讓住民與家屬申請更輕鬆。「有關本方案相關訊息可至衛生福利部長照專區-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網站(https://1966.gov.tw/LTC/lp-4511-201.html)及本局網站(https://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315)參閱,或來電洽詢(04-7278503) 」
(圖:中廣記者李河錫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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