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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紓困3.0」2099億三讀通過 有條件放行衛福部52億追加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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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0年10月23日05:53 • 發布於 2020年10月23日05:53 • 上報快訊/周上智
行政院的「紓困3.0」追加預算三讀通過,總額2099億4700萬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資料照片/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的「紓困3.0」追加預算三讀通過,總額2099億4700萬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資料照片/行政院提供)

立法院23日三讀通過「紓困3.0」追加預算,在原規劃的2100億元預算中,共減列NCC、經濟部和教育部共5300萬元預算,其餘均未刪減或凍結;2099億4700萬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至於衛福部的52億8千萬元,則有條件放行,須待防治預算用罄後才可動支追加預算。

新冠疫情衝擊經濟,為振興景氣,行政院會7月23日通過「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案」,包含防治和紓困振興經費歲出共編列2100億元。

根據「紓困3.0」的2100億追加預算,可分為383億元防治經費及1717億元紓困振興經費,內容包括經濟部編列1375億4666萬元、衛福部編列373億6111萬元、交通部編列97億8088萬元等等。

9月28日、30日立法院財政、內政、經濟等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初審時,便通過3項減列預算提案,合計減列5300萬元:第1項由立委賴士葆提案,考量國內確診案例未顯著增加,刪減NCC辦理居家隔離等通訊業務費200萬元;第2項是由於台電補助電費辦法浮濫,減列經濟部獎補助經費5000萬元;第3項,立委陳椒華考量教育部對留遊學服務業的紓困撥款執行率偏低,減列相關補貼經費100萬元。

此外,議場內不分藍綠,多位立委質疑,衛福部在「紓困3.0」追加預算中編列的「因應疫情變化辦理相關防治工作」52億8000多萬元,用途及項目不清,形同空白授權。

因此朝野協商通過主決議,要求衛福部必須在「強化邊境檢疫」、「提升疫情監測衛教」、「防疫物資藥品徵用」、「疫苗研發採購」及「獎勵補償金」等5項防治預算用罄後,才能動支此經費,並限定用於前5項範圍內。(駐美代表處確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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