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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理專盜領1.4億 金管會重罰玉山銀2000萬史上最高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0年11月24日09:19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24日電)理專弊案裁罰金額創新高,玉山銀行爆出前理專疑挪用客戶資金,涉案金額新台幣1.4億元,且為今年「第二犯」,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天宣布,裁處玉山銀2000萬元,並停止財管資深副總及個金執行長職務3個月。

2019年金管會訂出「理專十誡」,盼改善理專弊案頻傳情形,但今年以來,玉山銀行年初爆出第一起理專遭罰1200萬元,7月再度爆出理專盜領客戶款項,金管會調查受影響客戶41戶、涉案金額1.4億元,形同累犯。黃天牧今天親自出席金管會例行記者會,說明裁罰結果及調查始末。

金管會對玉山銀行裁罰2000萬元,創下理專裁罰案新高,同時,停止張姓財富管理事業處資深副總,以及陳姓個人金融處個金執行長職務3個月。

黃天牧表示,銀行經營靠兩張執照,一張是主管機關所核發的,另一張為社會大眾所賦予的,強調誠信是金融業經營的最核心價值,是監理單位、金融機構管理階層及每一位從業人員的責任。

黃天牧表示,金管會去年已頒布「理專十誡」,但「千防難防、人心難防」,即使有再嚴密措施,也難保不會再發生理專挪用客戶金錢案件,但金管會保證,一定會依情節輕重,讓銀行受到相應裁罰,透過今天玉山銀行裁罰,外界將可看到金管會決心。

黃天牧說明,玉山理專裁罰案原訂9月就要做出決定,但內部討論認為,對理專弊案裁處應有更全面的思考,除訂出罰鍰,也應釐清當責的督導人員責任,做出與違規行為相應的且符合比例的裁處,因此,花了2個多月時間約詢相關人員陳述意見,以釐清相關責任,希望透過此案,樹立對銀行不正當、不誠信行為的處理標準。(編輯:潘羿菁)1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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