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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清心福全與飲料杯廠涉逃稅逾4億 董座趙福全等6人依詐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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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0年10月23日11:49 • 發布於 2020年10月23日11:49 • 上報快訊/吳亦軒
知名手搖飲料店「清心福全」23日爆出做假帳醜聞,清心董事長趙福全等6人依《詐欺罪》遭檢方起訴,圖為清心福全四平店。(取自google map)
知名手搖飲料店「清心福全」23日爆出做假帳醜聞,清心董事長趙福全等6人依《詐欺罪》遭檢方起訴,圖為清心福全四平店。(取自google map)

在全台擁有超過900家分店的知名手搖飲料店「清心福全」,23日爆出和提供清心飲料杯的廠商「大隆」保利龍公司一同做假帳的醜聞!為了規避逐年調漲、要向環保署繳納的「回收清除處理費」,大隆短報冷飲杯營業量,逃漏高達3億多元費用,清心也藉機短報營利所得稅4千多萬元,清心董事長趙福全和大隆莊姓負責人等6人今遭檢方依《詐欺罪》起訴。

高雄地方檢察署指出,大隆保利龍公司生產之「發泡PS」(EPS)材質保麗龍冷飲杯和「PP」材質冷飲杯,均屬《廢棄物清理法》列管的應回收清除物品,負責生產的大隆公司,應據實申報銷售量,並據此向環保署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

不過,保利龍杯每公斤的回收處理費率從2016的37.29元漲到2018的69.83元,「PP」材質冷飲杯則為7元,高額處理費讓大隆大喊吃不消,與清心福全就杯品價格議價未果後,雙方竟討論出由大隆公司以短報冷飲杯營業量(銷售量)的方式,逃漏大量回收清除處理費,藉此降低生產成本,也讓清心福全能持續以低價採購杯品,不法謀取利益。

據悉,大隆公司自2016年1月起至2020年4月,申報製造杯品的營業量不到20%,其餘部分以代工生產「非列管責任物」的代工費名義,虛開發票給旗下3家公司,再由3家公司開立銷貨發票給清心。而這3家公司因不屬於應回收清除物品的責任業者,不必提供查核帳證給環保署,大隆藉此詐得短報費用高達3億5555萬餘元。

而清心福全向大隆購入杯品後,再申報不實銷售額,逃漏淨營業稅額及營利事業所得稅額計達4764萬餘元。檢方獲報後展開追查,認定趙福全、大隆莊姓廠商等6人涉嫌刑法《詐欺罪》及《稅捐稽徵法》,23日偵結後對他們提起公訴。(台南弒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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