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食藥署預告開放橄欖油渣萃取物 首創「孕婦幼兒不宜食用」警語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8年09月25日11:15 • 發布於 2018年09月25日11:15
橄欖經榨取橄欖油後,剩下的果渣仍可加工再萃取,做膳食品。圖為市售橄欖油。(記者吳亮儀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橄欖榨油後剩下的果渣仍可再加工萃取物質,作為膳食營養補充品,不過我國目前還未開放可使用;食品藥物管理今天預告,未來可開放使用並訂定規定,也首創標示警語「孕婦及嬰幼兒不宜食用」。

市面上販售許多橄欖油商品,橄欖經榨油後剩下果渣,不少食品業者仍會將這些果渣再拿來加工取得萃取物,作為膳食補充品。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食藥署今天預告訂定「食品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草案,規定這項食品原料使用時應符合規定,其羥基酪醇(Hydroxytyrosol)含量為15%到40%,每日使用量以羥基酪醇計為20毫克以下。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林旭陽說,簡單來說這就是橄欖果渣的再萃取物,目前雖然台灣還沒開放可使用,但有業者提出申請欲在台上市,因此食藥署依規定做檢視。

食藥署依據業者檢具的安全性資料並邀集專家討論,決議規範此類產品所含的「羥基酪醇」含量及每日使用量,確保食用安全。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台北榮總臨床毒物與職業醫學科主任楊振昌說,這個橄欖果渣萃取物其實裡面有很多成分,主要是羥基酪醇,今年四月時各專家幫食藥署評估有無甚麼毒性,檢視國際規範中,歐盟可用於膳食補充品、紐澳是在前年有核准膳食補充品,美國前年也同意可使用。

楊振昌說,本來評估是沒問題,但在一次專家諮議會討論時有發現曾在動物試驗中,發現大劑量的攝入羥基酪醇後,動物胚胎的體重會下降,因此專家會議決議仍要加警語,但基本上羥基酪醇是沒甚麼毒性的。

草案將預告60天蒐集各界意見,之後行政程序約需1個半月;未來正式施行後,若查獲食品使用原料不符合規定,可依食安法開罰3萬元到300萬元。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5
  • Cathy
    那廠商如果混油了,不就不用寫出來這警語?重點是要落實突擊緝查的動作啊!廠商送檢時都送最好的,等過關再產有問題的,真的很糟糕
    2018年09月26日00:04
  • 胡采齡Cailing
    外國人不吃丟掉的廢棄物,我們台灣就只能吃進口(餿水)?明知有毒危害健康,還要開放場商製造給民生買來吃,還標榜健康食品,廢棄物真的有那麼健康你們做官的怎麼不全數(黑)去吃
    2018年09月25日23:44
  • 莊蘭蕙
    他既然無毒,當然不能像專制一樣隨意阻他進來(但給錢就放行),但有疑慮,所以加警語。所以之前說可以替代美國大豆拿來養豬的秘密武器是這類東西嗎?
    2018年09月25日21:44
  • 阿步
    不能食用還要開放,有病?
    2018年09月25日15:44
  • 綺華
    這個政府越來越走鐘了!令人生氣!好的沒學到幾樣,影響健康的倒是學得不少,其他國家開放,我們一定得跟進嗎?
    2018年09月25日14:59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