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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歲男嬰不戒母奶 20歲媽怒重毆成遲緩兒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2月23日01:08 • 發布於 2020年02月23日01:08

高雄一名20歲媽媽,因為工作原因無法親自哺乳,想讓一歲3個月大的兒子改喝牛奶,但男童不吃不喝還哭鬧,她一怒之下拿棍子和皮帶打小孩,造成兒子遍體麟傷,造成兒子額頭骨折、顱內出血以及雙側視網膜出血,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判刑5年6月、二審判刑3年6月,而最高法院的判決也在最近出爐了。

根據判決書,案發於2015年12月,女子帶著兒子及男友一起租屋同居,因為工作原因關係無法親自哺乳,希望兒子改喝牛奶,但兒子怎麼樣都哄不聽,不吃不喝還哭鬧抗拒,氣得她動手施虐,再用棍子、皮帶繼續毆打。後來女子將小孩送回娘家請母親代為照顧,其母卻發現外孫全身瘀青,還有嘔吐症狀,連忙送往醫院檢查,診斷後發現,小孩全身多處瘀傷、右額骨骨折、顱內出血以及雙側視網膜出血,且在進行發展追蹤評估時,察覺小孩在粗大動作及精細動作,都疑似有發展遲緩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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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媽媽因為兒子哭鬧,竟將其毆打致重傷。(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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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坦承對兒子動粗,但辯稱沒有故意毆打小孩頭部,是兒子因疼痛亂動閃躲,才會不慎被棍子、皮帶誤擊頭部,還說自己的2個妹妹也因發展遲緩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代表家族可能有發展遲緩的基因存在。女子的男友也證稱,她用掃把柄、皮帶打小孩的大腿與雙臂,沒有打頭。

 

對此,一審認定女子和年幼的兒子並無深仇大恨,事後也把兒子送回娘家拜託照顧,衡量應沒有殺人或重傷的意圖,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判刑5年6月,二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判刑3年6月,最高法院在19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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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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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02
  • 黎凱忠
    高中畢業就生了吧!沒有能力扶養 孩子的爸可能也不知道是誰🤔 不會養小孩就別生啊~製造社會問題而已
    2020年02月23日09:36
  • Min
    沒那個本事照顧就不要生 小孩還那麼小就被你打到遲緩,他未來的人生怎麼辦? 小孩真的雖小被你生到==
    2020年02月23日09:40
  • 林秀錦
    妳身為母親,說這種話,作這種事,天理不容啦,人在作,天在看😡👊
    2020年02月23日09:36
  • ⛪🎈🎈碧霞🎈🎈🕊
    她兒子毀了,她20歲關個三年多,出來才23-4歲,而她的兒子三年後才五歲大,還可繼續打到死吧?
    2020年02月23日08:55
  • Monica Chang
    魔鬼
    2020年02月23日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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