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外交部之亂再點火 藍反告外交部妨礙公務、誣告

新頭殼
更新於 2019年12月12日02:41 • 發布於 2019年12月12日02:41 • 新頭殼newtalk |黃建豪 台北市報導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外交部。   圖:立法院國民黨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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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國民黨團上周赴外交部陳情,引發社會軒然大波後,外交部日前向藍營立委、議員提告。為此,國民黨團今(12)日上午赴台北地檢署,委託律師魏平政按鈴反告外交部長吳釗燮、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妨礙公務與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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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國民黨團曾銘宗表示,12月6日國民黨團正式通知外交部府會聯絡人,他們將依法執行職務,要拜訪外交部,了解蘇啟誠的個案,但到現場時,外交部竟佈署500名警力,阻擋他們進入,另外在推擠中,造成藍委陳玉珍、林奕華送醫急救,但外交部反而提告,所以他們要還原真相,提告吳釗燮妨礙公務與誣告,希望透過司法程序還給他們清白。

曾銘宗不滿稱,「試問世界上那個民主國家,會佈署500位警力對付國會議員,我們沒有告他,他反而告我們?」

國民黨團告訴狀提及,吳釗燮、歐江安2人明知告訴人曾銘宗身為立法委員,本得就政府官員施政措施、執行職務內容等,提出質疑、要求說明,並本於民眾利益,對於社會矚目重大案件,向政府機關提出陳情,此乃法治國賦予立法委員之問政權及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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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狀的犯罪事實內容也稱,吳釗燮於告訴人曾銘宗等人抵達外交部,進入大門穿過中庭欲進入大廳時,竟無視曾銘宗等人人身安危,下命令駐衛警強行關上大廳大門,將曾銘宗等人拒於門外,曾銘宗又如何得以妨害外交部官員行使公務?甚或有何強制行為?況且該男子並未表明身分,也未說明執行何種公務,何來妨害公務?而告訴人只是追問該名男子身分,並未施強暴脅迫於該名男子,何來強制行為?實則,除非被告吳釗燮、歐江安2人認為其等拒絕立法委員陳情之行為係在行使公務?否則,告訴人曾銘宗根本無觸犯刑法妨害公務及強制罪之可能,而被告吳釗燮、歐江安2人早知告訴人並未有上述犯行,卻執意向警察機關提告,有明顯之誣告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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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3
  • 德慶
    有人知道日進15萬的楊穢如逃到那裡去了嗎?在這裡留言的月領1萬的小楊穢如,你們後續找誰領錢啊?別造孽到時又領不到錢那就有夠衰!
    2019年12月12日06:52
  • 妨礙公務與誣告!!是妨礙到外交部做秀不成的嗎?誣告什麼?藍黨現在是秀過頭要自找臺階下啊;市井小民看不懂藍黨怎操作這戲
    2019年12月12日06:41
  • MikE
    軒然大波是政府的錯,斷交部真囂張。
    2019年12月12日06:24
  • 貴哥
    立委民意代表為什麼不能進外交部?外交部是國防情報局?
    2019年12月12日06:23
  • 是金子一定發光
    吳釗閒太閒了,再斷10個邦交國,創金氏記錄第一名
    2019年12月12日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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