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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寧大學3大違法 教育部祭出重罰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18年11月14日11:48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4日電)康寧大學唸書的斯里蘭卡學生,傳出被仲介至屠宰場工作。教育部9日無預警突襲調查,發現3大違法情事,將開罰董事長及校長各50萬元罰鍰,並議處停止招生名額及停發獎補助款。

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表示,教育部去年11月接獲康寧大學境外生違法打工的檢舉後,已迅速糾正,並禁止康寧招收境外學生。最近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要求下,教育部於7日組織調查小組,9日無預警到康寧大學台南校區調查,發現有3件違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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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立德表示,3件違法情事中,有兩件已經媒體報導為外界所知,包括違法招收斯里蘭卡學生,以及涉及非法打工。第3項是康寧大學將推廣教育學分班學生,在沒有經過合法入學管道的情況下,轉變為有正式學籍的學位班。

針對上述3大違法情事,教育部目前做出5項處置。第一,依照私校法第55條規定,在徵詢私校諮詢會意見後,停止康寧大學108學年度部分或全部的獎補助款及招生名額。

第二,康寧大學10月26日透過媒體對外宣稱將改制回專科學校,教育部要求康寧大學在未妥善處理違法情事前,不得以停招或改制等理由,資遣教師或要求學生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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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姚立德指出,當初康寧大學招收的斯里蘭卡學生沒有附上財務證明,外交部有疑慮,校方行文說會給予學生4年全額獎學金,外交部才發出簽證。教育部要求校方信守承諾,提供4年全額獎學金。

第四,教育部要求康寧大學尚未開課的推廣教育學分班及非學分班,立即停止辦理。但已開課的班級,顧及學生權益,仍應繼續上課。

第五,依照私校法第80條,處康寧大學董事長、校長各新台幣50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如果改善不佳,後續將聲請法院停止或解除董事長、部分董事職務。(編輯:黃于)10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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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陳柏年
    教育部當初如果規劃大學數量與招生額得當的話,豈有今天之亂象?始作俑者的教育部不過就是用處罰大學端來遮羞。 大學有錯,教育部就出面祭出懲處,教育部規劃失當,還成立了五十億元的退場基金來幫自己擦屁股,有誰受罰了?教育部好棒棒一切所作所為都正確到不能更正確了,都不必承擔任何責任喔?
    2018年11月14日14:02
  • SYW2
    希望說到做到,嚴格執行
    2018年11月14日13:25
  • 熊麻吉
    應該停校吧,丟臉到國際,人家來讀書把人家騙去當勞工,誰的父母能容忍
    2018年11月15日03:48
  • 林珊如
    學店!把外籍生的青春和金錢還給他們!
    2018年11月14日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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