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廠華碩(2353)遭力士(4923)在美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今(14)日一早力士並發出重訊指出,已獲美國德州東區聯邦法院判決勝訴,華碩應賠償本公司美金1,050萬元(約合新台幣3.4億元)。華碩也在盤後正式發布重訊回應,強調公司將循法律程序提起上訴,以維護權益。
華碩表示,該訴訟中的爭議專利產品,係採用供應商之產品技術,依產業實務,供應商將承擔相關權責,華碩也將循法律程序提起上訴,以維護公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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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士在早前的公告中指出,其在2022年時發現華碩在美國銷售的筆電產品,使用了涉侵犯其美國專利(專利號分別為US7,629,634及US7,812,409)之零組件,經公司發出律師函後無果,因此同年在美國對華碩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力士並稱,經美國德州東區聯邦法院於美國時間2025年2月13日,判決力士勝訴,被告華碩為惡意侵權且應賠償力士美金1,0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