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保時捷男子酒駕撞癱孝子,沒想到台中地院連兩錯,差點搞到肇事免關。(示意圖-非該車禍事件/資料照)
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但對台中蔡姓男子遭酒駕男撞殘的他來說,卻是最殘酷的諷刺!台中市林姓男子二年前酒後駕駛400萬保時捷休旅車,把22歲的蔡姓孝子撞成全身癱瘓。林姓男子開得起名車卻一毛都沒賠給被害人,甚至還向他求償修車費,檢方認為他態度差,起訴聲明不適用自首減刑,但到了一審,台中地院竟草率採取簡易判決程序,仍給林男減刑,還以被告「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為由輕判六月,易科繳罰18萬元即可免關,讓被害的蔡姓男子家屬相當不滿。
自稱從事網路代購的41歲男子,2年前酒後駕駛保時捷(新車價412萬元起)撞癱孝子22歲的蔡姓孝子,訴訟期間蔡母調閱林男財產,發現他住的是市價逾1700萬元高檔住宅,開四百萬名車但名下財產卻是0,雖法院判賠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被害者與家屬卻是一毛都沒拿到,蔡母光是照顧全身癱瘓的兒子花掉數百萬元,身無分文已經窮途末路。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蔡媽媽說,自己曾付完醫藥費後,窮到口袋只剩買一碗泡麵的銅板,兒子不忍她負債,一度說「媽媽不要救我,讓我死」,她咬牙告訴兒子,「再怎麼辛苦,縱使窮到沒飯吃,媽媽也絕對不放棄」。
惡劣的林男,竟然在案發後還假冒警察,打二通電話詢問被害者的傷勢,得知全身癱瘓後,不曾探望、不曾道歉,甚至反控是被害者撞他,要他賠償保時捷修車費。犯後態度惡劣,檢方依酒駕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罕見在起訴書中聲明不適用自首減刑。
只是酒駕肇事又釀成一個破碎家庭的悲劇,就連司法也無法給受害者一個公道及保障。案件到了一審後,竟出現大烏龍!檢方聲請「通常程序」判決,台中地院卻改為「簡易判決」,獨任法官開一次庭後不到一個月就宣判,且推翻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所做「蔡男與柯女沒有肇事責任,林男為全責」鑑定,自行認定蔡男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責;對於未賠償、否認有錯的林男,則認定其「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予以自首減刑,依此判林六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肇事者酒駕撞癱人,不但不用關還簡單賠了18萬就了事,讓被害者家屬感到相當不可思議,檢方與林男都上訴後,台中地院才發覺該項判決有問題,撤銷原判改由合議庭採用「通常程序」審理。
合議庭三位法官不採信林男否認酒後駕車、反指蔡男時速逾百公里等辯詞,認定蔡男無肇責,林男為全責;合議庭指林男推諉卸責,不斷指責蔡男,不過仍認定林男自首而予減刑,改判十月徒刑,若依此確定須入獄。兩造均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蔡母的律師朱清奇聲明,林男態度惡劣,名下竟然一毛錢都沒有,完全無賠償誠意,請改判最重之刑。
YL 這種法官...不意外...亂象根源。
開名車撞癱人只給政府18萬,免關,受害人一毛錢都拿不到。
車子誰的,不用負連帶責任嗎?
希望立法委員、判案的法官自己跟他的家人也被撞癱,這樣司法制度是否才有改善可能。
09月15日00:38
Xin 這種法官該汰除
09月15日01:26
Josh 所謂的人權造成的亂象
09月15日00:19
瑞 台灣法律如同虛設
保障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為假
保障罪犯生命與財產安全 為真
台灣法律是保護罪犯而設立
犧牲守法百姓
並由守法百姓頂替罪犯種下的惡果
而罪犯只需被輕判
台灣
美麗寶島 如今已是 犯罪鬼島
09月15日00:34
ABENG” 這就是鬼島的恐龍不意外
09月15日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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