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新聞/王云宣、蔡松霖 雲林報導
雲林草嶺櫻花季,在這個月粉嫩登場,縣府去年斥資上千萬打造停車場,方便賞花民眾停車,沒想到卻有人拍下,一部轎車竟然在停車場瘋狂甩尾,似乎把停車場當成練習場,儘管當下沒有其他車,但在公有停車場甩尾的行為,警方認定是「危險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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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朵櫻花,粉嫩綻放,形成一幅粉色浪漫美景,不少民眾,慕名而來,搶著一睹石壁上滿山滿谷的櫻花。
雲林草嶺櫻花季,每年湧入數十萬遊客,縣府去年砸下1300多萬,打造停車場,沒想到就有民眾,拍下這段危險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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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轎車,對準中心點,整台車瘋狂劃圈圈,炫著甩尾技巧,引擎聲伴隨輪胎摩擦聲,響亮又刺耳,只是地點選在公有停車場,似乎不太合適。
非當事民眾說,「那原本就是停車的地方,車子這樣子隨便亂開,對一些用路人,還有對於一些民眾,都有很大的危險。」
自小客甩尾兩圈後,呼嘯離去,炫技畫面流出,有網友驚呼「根本是車神」,但不管甩的好不好,警方認定,危險駕駛明顯違規。
雲林斗南分局副分局長 詹百平說,「經警方了解,該地點在149(甲)線草嶺段,公有停車場內的甩尾情形,駕駛人違反了危險駕駛的行為。」
駕駛在公有場地,不甩不過癮,但甩尾的代價,就是一張最低6千、最高2萬4千元的罰單,外加吊扣牌照6個月、還要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另外,若違規重大,也可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