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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150塊刺死房東 檢:辯正當防衛有點離譜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9月18日07:16 • 發布於 2019年09月18日06:51

男子游洛興因為積欠150元房租,被郭姓房東鎖在門外無法回家,找對方理論又辯輸,去年9月買水果刀刺死郭,事後還把凶器丟至土地公廟「消業障」。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游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高等法院今行準備程序,律師辯護因郭家裡有刀,游才準備刀防身,絕無殺人犯意;但律師感慨自己是法律扶助基金會指定的第三位律師,和游「溝通困難」。

35歲的游洛興有毒品、竊盜、殺人未遂等前科,是新北市永和地區的治安列管人口。游因為工作不穩定,付不出一個月9千元的房租,與房東約定日繳300元後入住,但還是經常拖延遲繳,雙方多次爭吵。

去年9月16日,因游只付了150元,房東將他鎖在門外。游理論、要求開門,郭拒絕,他心生不滿,跑到雜貨店買刀、買酒折返行凶。郭姓房東遇刺後,雖跑到屋外向路人求救,但因為左胸中刀,失血過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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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雖然有吸毒,但沒有瘋到會取人性命,整起事件是意外。」游聲稱自己只是一時氣憤,想嚇嚇對方,沒有殺人意圖,但因為他警詢時曾坦承殺人犯行,還說丟凶刀是為了消業障,新北地院認為他說詞反覆。

死者左胸刀傷深達14公分,與水果刀刀身長度差不多,幾乎整把刀都插進死者體內,證人也指游與房東爭吵時曾面露凶光;一審審酌游有多項前科,構成累犯,判他無期徒刑。

游認為一審刑期過重而上訴。高院今開庭時,法官詢問「有和被害人和解嗎?」,游答「目前沒有」。律師辯稱,游有身心障礙證明,曾至耕莘醫院看精神科,聲請精神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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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認為,不是曾到精神科看過診就必須作精神鑑定,游洛興也表示是因為酗酒才就醫,若沒有喝酒就無精神上的問題。公訴檢察官表示,若是飲酒才導致精神出狀況,顯然是原因自由行為,若游主張是傷害致死、正當防衛,「有點離譜」。高院定10月30日上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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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游洛興因為積欠150元房租,與郭姓房東口角,去年9月持水果刀殺害郭,一審遭處無期徒刑,案件上訴高等法院。記者王宏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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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0
  • Rosey
    有錢買刀、買酒 而不願付150元房租?
    2019年09月18日09:27
  • Rose
    🌚無言……
    2019年09月18日08:03
  • 陳建賓
    不知道為何這種人還活到現在,劃傷跟刺進14公分難道沒有故意致死的證據?
    2019年09月18日09:48
  • tzuwei
    35歲了……這根本廢物,連最基本的工作都不願意做?工地小工也無法做?還不如去死了
    2019年09月18日10:50
  • N
    住牢里好了。不用在付$吵架殺人
    2019年09月18日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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