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澳鄉代表會要求公所對偏鄉學童出國比賽的經費進行關切,特別是涉及外界募款的使用情況,並希望學校能公開捐款明細。
然而,南澳鄉公所在回覆中強調,對於私人捐款的使用,公所無權干涉,這一回應引發了當地民眾的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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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因是有鄉民向南澳鄉民代表會檢舉,指控有人在學生出國比賽經費中存在中飽私囊的嫌疑。
鄉代會於7月30日發函至公所,要求日後在辦理國小出國補助案時,應同時要求學校提供外界捐款的詳細使用明細。
鄉代會認為,這不僅能防止經費被挪用,更能確保學生參加國際比賽的真正目的,不會淪為「玩樂」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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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鄉代表會主席李元亮指出,部分學校每年都會安排學生出國比賽,並向各大企業募款。
儘管公家機關的補助明細是公開透明的,但私人捐款部分卻不甚清楚,這導致外界對資金的用途產生質疑。
他擔心這些資金未必全部用於學生比賽,有可能被用於其他不透明的用途,例如隨團出國的工作人員是否真的是教練,或是隨隊出遊的家長等。
對此,南澳鄉長李勝雄表示,鄉公所對於學校出國比賽的補助金額是統一的,例如體育、音樂或其他交流活動,每次最多補助20萬元,且每四年才會補助一次,年度預算總額約為100萬元。
然而,考慮到出國比賽所需的經費動輒達數百萬元,單靠公所的補助遠遠不足,學校若能爭取到外界的資源應該受到肯定。
李勝雄進一步強調,公所無法要求學校公開私人贊助的明細,因為這些捐款屬於私人財產,使用權應由捐贈者與學校協商決定。
他表示,雖然鄉代會的建議值得尊重,但在法律上,公所無權干涉這部分的財務管理。
這一事件反映了偏鄉地區學童出國比賽經費管理的複雜性,儘管有必要對經費使用進行監督,但在如何公開和透明方面,仍然存在著不少爭議。
南澳鄉公所的立場或許無法完全平息外界的質疑,但也揭示了公家機關在監管私人捐款方面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