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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名檢察官藉機碰胸、騷擾3女同事 遭檢評會重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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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5月10日11:39 • 發布於 05月10日10:05 • 上報快訊/賴姵霓
前檢察官施教文曾參與偵查頂新製油案,他遭檢舉趁機觸碰3名彰檢女同事胸部、腰部、屁股,且多次涉嫌性騷擾女同事。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Freepik)

彰化地檢署前檢察官施教文,曾參與偵查頂新製油案,因遭檢舉多次趁機觸碰3名彰檢女員工、女書記官胸部、腰部、屁股,且還虧對方身材,涉及性騷擾,彰檢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檢評會認為,施教文有懲戒必要,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根據檢評會調查,檢察官施教文2022年9月30日時,與1名女同事聊天,卻以言語及近距離手指比劃方式,當場評論對方身材,並甚至觸摸她的胸部。另外,施教文還在2023年3月30日,與另名女同事開會時,趁機走至她身後觸摸她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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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教文噁心的行徑不只如此,又於2023年7月7日,在國稅局與女同事開會時, 將女同事坐的滾輪座椅拉到自己旁邊,然後以雙手緊握她雙手約3至5秒。

2023年7月5日下午,施教文又在鹿港鎮某臨時辦公室訊問證人時,趁女書記官在打筆錄,以協助、幫忙的理由,觸摸她的手背、環繞並觸摸她的腰部,讓女書記官猝不及防且大感不適。

檢評會調查時,施教文屢次否認性騷,並以各種理由推託自己的行為,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還是查到施教文傳給被害人的訊息,訊息內容為「主子!對不起,奴才知道錯了,不知道妳要用何種方式向妳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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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評會認為,施教文多次對女同事性騷擾,事後仍否認犯行,不僅侵害被害人之人格尊嚴,更破壞檢察官及檢察機關形象,涉及《法官法》「行為不檢」、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請求評鑑成立,並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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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0
  • 李菲特
    肯定不會被撤職
    05月10日12:51
  • Johnny Huang
    怪怪的人,外面酒店的妖媚漂亮,幹嘛自毀前程?!
    05月10日15:03
  • Bruce Y
    辦好黨證就可以找小芸摸摸,又何必去騷擾女同事呢?
    05月10日18:09
  • Sean 陳儀聖
    公佈相片
    05月11日01:01
  • 周宗緣
    我絕不會相信法律了
    05月11日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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