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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覆議 民進黨團主張勿摧毀慣例應邀閣揆報告 國民黨團傾向11日表決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12小時前 • 發布於 1天前 • 趙婉淳採訪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行政院提出覆議,立法院將在6日召集朝野協商覆議案審查時程和形式。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天(3日)喊話在野黨,勿摧毀過往慣例,應邀請行政院長到立法院報告並詢答,再行表決;國民黨團書記長王鴻薇則以時間緊迫為由,傾向不邀請卓榮泰報告,主張在11日表決覆議案。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明定罷免提議和連署需檢附身分證影本,立法院在1月24日把修法條文送到行政院,行政院認為有包含「變相提高罷免門檻,過度限制人民罷免權」、「大幅增加提議人之領銜人及各級選舉委員會之行政作業負擔」,以及「直接適用本屆立法委員,違反國民主權原則、利益迴避原則及公平正義之維護」等窒礙難行之處,在法定期限最後一天2日向立法院提覆議。

立法院長韓國瑜預計在6日下午召集朝野協商,研商選罷法覆議案相關事宜。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受訪表示,如今國民黨團和民眾黨團當家的立法院創下惡例,之前尚未和行政院磋商就直接決定憲法訴訟法覆議案審查,讓行政院長卓榮泰沒有機會報告。她強調,覆議案是議案重新審視的過程,呼籲在野黨能循過去建立的慣例,邀請行政院長赴立院詢答,再行表決。吳思瑤:『(原音)但覆議案是立場的展現,行政部門認為窒礙難行,執政的民進黨團也認為這是剝奪人民的憲法賦權,傷害人民的權利,傷害民主的價值,當然認為選罷法的覆議案,希望爭取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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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覆議案審查在即,被問到是否要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到立院報告與備詢後,再表決覆議案?國民黨團書記長王鴻薇受訪時,以時間緊迫為由,傾向不邀請卓榮泰報告,主張在11日表決覆議案。王鴻薇:『(原音)因為應該要在下禮拜五之前要完成(覆議案表決),所以看起來也沒什麼時間來報告,我們沒有討論到要不要讓他來報告之前,我們大概協商,傾向於下禮拜,比如2月11日處理。』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沒有在期限內決議的話,原本的法律案、預算案就會失效;若立委重新審議,全體立委之中,半數以上的立委仍決定維持原案的話,行政院長就必須接受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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