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四十歲陳姓男子在擔任房仲期間,疑因與公司巫姓同事發生口角衝突,又懷疑女友和巫男搞曖昧,竟持改造手槍進入店內朝巫男開三槍後逃逸,所幸火藥量不足加上射偏,沒有釀成命案,一審陳男遭依殺人未遂罪判八年二月,不過他不服上訴,強辯自己只是情緒失控,沒有往死裡打,但二審法院仍不採信,維持原量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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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陳男懷疑女友與巫男有曖昧,竟持槍到辦公室先對巫男嗆聲,接著拿出改造手槍往巫男的方向連開三槍,當時也驚動到其他同事,所幸陳男的手槍因火藥量不足加上射偏,巫男僅耳朵有擦傷,後來他還想繼續開槍,但遭到同事阻止,最後就拔腿逃離辦公室。陳嫌事後持涉案槍枝向警察機關投案時,遭警方當場逮捕,依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送辦。
沛川 不知道換成開小英,貪扁,蘇光頭那些綠蛆會不會判這麼輕,開了三槍還沒有殺人的意圖嗎?只要一槍中要害就會死亡了,法官你知道嗎?
2022年07月03日16:21
劉全盛 真倒霉不會喝酒撞死他就好也是判這樣!笨蛋
2022年07月03日05:57
雙吉仔 8年,難怪敢犯罪
2022年07月03日05:55
志銘 不然她每天癢死了
2022年07月03日04:45
志銘 兩個都幹掉,就乾凈了
2022年07月03日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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