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大學招聯會昨天公布一一一學年度高中生個人申請大學各校系「學習準備建議方向」,招聯會強調,學習歷程包括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和多元表現三部分,大學參採均有件數限制,重質不重量,學生要「擇優」而非「積點」,九萬四千多名高一學生是首批適用對象,預計明年四月公告。
招聯會執秘、清大教務長戴念華說明,修課紀錄包括語文、數學等八個領域成績,一系最多參採五個領域;課程學習成果如書面報告、探究與實作成果等,每學年上傳六件經教師認證的課程學習成果,大學至多參採三件,其中八成三校系參採「書面報告」;多元表現包括社團活動經驗等八個種類,一系至多採四個種類、最多十件,學生另要撰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用於綜合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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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參採限制件數 擇優是關鍵
學生宜建立「擇優」概念,把最有信心、與學系最相關、最能展現個人特質的資料上傳即可,不須面面俱到。招聯會昨天的公告也確定取消草案版「高中修課與大學十八學群的對應」,各校系所列項目是審查範圍,不是必要條件或最低標準。
坊間業者宣稱,高中生應多參加校外競賽活動或付費製作特殊準備資料等,戴念華澄清,大學不到二成校系會看「非修課紀錄成果作品」,四成五大學校系看重學生校內社團活動經驗,但不是擔任多少社團幹部或參加多少競賽等,而是要能表達從參與的活動中「學到什麼」,及與申請的大學校系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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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聯會強調,高中生要拋開「積點制」觀念,準備關鍵是「學習動機與心得」,大學校系反而不會重視學習項目累積。
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表示,一一一學年大學考招新制,重視學生高中三年學習表現的「學習歷程資料」,可視為現行個人申請第二階段備審資料「簡易日常版」,著重平時累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