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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通姦罪確定違憲!大法官推翻18年前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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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0年05月29日08:19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9日08:19 • 編輯林莞茜/綜合報導
▲大法官今做出第791號解釋,通姦罪確定違憲。(圖/翻拍自司法院直播)

通姦罪除罪化!多名法院法官認定《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可單獨對通姦配偶撤告」有違憲之虞,司法院大法官今(29)做出第791號解釋,認定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等,正式宣告違憲,終結85年來的通姦罪刑罰。

該爭議點分為兩部分,刑法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且刑事訴訟法239條規定告訴不可分原則,不過但書卻是可以單獨對配偶撤告,形同是將婚姻之外第三者的「小王」、「小三」分開來處理,該條文違憲,法務部及司法院,將啟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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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0
  • salvation
    綠蠅執政,同婚有理,偷吃無罪,恭喜羅志祥,賀喜謝忻阿翔,在恭喜王瞳,賀喜九把刀、王建民、阿基師、通通無罪囉
    2020年05月29日09:06
  • 謝猛耀
    刑法是最低的法律約束。同姦除罪化後,只剩金錢求償。結果來看,只便宜到有權勢之人,一切用錢來說就好。解釋文一堆理由與一般民眾認知有違,只能說司法改革刻不容緩,且改革程級須上達大法官以上,否則堪憂!有人言婚姻關係不該由刑法約束,配偶搞小三,你在乎的是第三者賠償金錢或是坐牢付出代價?此外,求償歴經民事三審定讞後,能剩多少?甚者,多數到時候,人早已跑,錢半毛也拿不到!人民要的是能懲罰權力與種類,而不是要垃圾賠的臭錢!刑法通姦罪只是最低的法律要求,不外遇不搞小三小王,這樣法律要求很困難?一堆道貌岸然者,愿語云云,婚姻忠誠如何?婚姻本身就是法律行為,所有的權益義務因登記生效。如果連法律基本約束,婚姻忠誠都做不到,建議不要結婚,不會任何義務,也決不會通姦,極樂天堂處處有,社會樂融融!
    2020年05月29日10:25
  • 張國勝
    各位除罪化不是沒事。是要負民事賠償責任。
    2020年05月29日09:35
  • Krenayo
    早就該修憲了!恐龍 以前三妻四妾當然沒有通姦的問題
    2020年05月29日09:02
  • 啟章
    綠畜繼同婚合法後又ㄧ巨作⋯⋯
    2020年05月29日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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