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在花蓮犯下強盜性侵案的男子歐力源,日前假釋期間掙脫電子腳鐐,北上行搶台北市大同區一檳榔攤,得手數千元。歐男之後在高雄落網,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強盜罪嫌將歐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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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力源一路逃到高雄,最後還是被逮。(圖/翻攝畫面)
根據起訴,歐男一共得手6000元,其中3458元被花掉,行搶後毆男一路開車南下,途中因尿急進入休息站,行蹤就此被警方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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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4月17日凌晨,一名周姓女學生搭上歐力源的計程車,遭歐力源反鎖車窗、車門,並被歐力源以瑞士刀威脅,性侵得逞,身上有的現金也遭洗劫。
沒想到歐力源還不罷手,將周姓女學生載到外雙溪往陽明山的產業道路,再次以暴力、威脅性侵周女,並逼迫周女交給他身分證,恐嚇不得報警或告訴家人後放人。
歐力源被逮後,經法院審理,被以強盜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2017年7月28日獲准假釋,假釋期間並付保護管束。但2020年3月2日晚間,警方發現歐力源配戴的電子腳鐐有異常訊號,轄區警方前往查看,發現歐力源已不見蹤影,檢方因此撤銷歐男的假釋,警方開始連夜追捕。
3月3日凌晨近,警方發現歐力源的轎車行蹤,卻是跑到台北市大同區環河北路一家檳榔攤行搶,得手5000元,之後往南逃到高雄,檢警不到一天時間,在高雄燕巢交流道一帶將歐男逮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