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國民法官制度,桃園地方法院從桃園市219萬人口中隨機抽選150人,下周三(30日)說明會後將在7月25日選出6名正取、2名備取國民法官,並模擬審理2016年3月王姓男子在法院大門,朝地檢署公務車丟汽油彈,被依殺人未遂罪處2年10個月案件。
桃園地院指出,候選人經市府從設籍桃園219萬人中,初步抽取840人,再由地院電腦公開隨機抽取150人,作為這次的候選國民法官,下周三(30號)下午2點,將在法院大禮堂舉辦說明會,講解草案制度、訴訟原則及參觀法庭。
桃院行政庭長蕭世昌表示,雖無強制規定被抽到150人均得出席,仍鼓勵大家利用機會多親自參與審判程序;他解釋,國人對法院審判制度較陌生,藉由體驗模擬程序,認識各種法則、證據及無罪推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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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不同職業各有專長,國民法官可以讓各種專業領域人士加入,增加不同意見交流、互動,對於審理過程也有助益。
下周三說明會法院將視到場人數分為兩組,依序到開庭旁聽、參觀科技法庭設備,直到7月25、26號會有選任、抽籤程序,將從中選出6名正取、2名備取的國民法官,當天下午就會模擬開庭審理。
這次模擬審理案件為,2016年3月王姓男子不滿曾向桃園地檢署提告,申訴遭電磁波、無線電波攻擊,導致身體疼痛胃部抽搐痙攣,自認檢方未積極調查,為引起注意持汽油彈砸中1輛地檢署公務車起火,被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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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時,王提出罹患思覺失調症,有幻聽、妄想精神症狀鑑定報告,法院認為他雖有精神疾病,但未達完全欠缺行為能力,一審判處2年10個月,執行完畢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經上訴二、三審均駁回定讞。
蕭世昌指出,本件爭點在於王丟汽油彈時,是否有針對對特定人士具殺人犯意,還是僅為了發洩情緒,另外精神鑑定結果,到底有沒有符合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等,屆時模擬開庭將由國民法官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