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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眼揪清潔婦拎走包 OL怒「怎竊盜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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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9年10月20日11:13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0日10:47 • 張心 王華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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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清潔婦人,負責清掃商辦大樓,卻不小心誤拿人家公事包,遭一名陳姓OL控告竊盜,結果檢方認定婦人不是故意拿走包包,也沒犯罪意圖,做出不起訴處分,但陳小姐事後發現,證件、現金短少,難以嚥下這口氣,加上檢察官口氣差,搞的自己像被告,要聲請再議,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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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口罩的清潔婦人,右手拖著垃圾袋,左手拎公事包,站在電梯前,準備拿到一樓回收廠丟,她不時回頭看似乎鬼鬼祟祟,但就因為這舉動,遭同棟上班的陳姓女子指控,婦人是故意偷走公事包。

記者張心:「遭竊的位置就在這棟商辦大樓,但其實每一層都有茶水間,樓梯間也是開放空間,沒想到公事包放茶水間,竟被清潔婦人帶走。」

當時30歲陳姓OL,把包包放在公共區域,60歲呂姓清潔婦以為是垃圾,打包帶到回收場,裏頭的600元,公司資料全不翼而飛,控告對方竊盜,但婦人兒子出面喊冤,這一切都是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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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婦人兒子:「好心幫人家撿回來,還要被人家告啊,她覺得很鬱卒什麼,監視器都有啊,當下去警察局啊,東西都還給她啦。」

收垃圾是清潔人員每天的例行公事,整棟大樓有12層,只有2個清潔工,婦人兒子說,曾去幫忙感受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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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婦人兒子:「她們是收公共區域的啊,譬如說你公司行號包好丟出來,幫她們忙的時候還可以快一點。」

婦人否認竊盜,檢方也覺得她不是故意拿走包包,或是占為己有,有犯罪意圖,包包最後也還給當事人,做出不起訴處分,但陳小姐事後發現,證件跟現金短少,難以嚥下這口氣,加上開庭時,又遇到檢察官口氣很兇,也難怪覺得明明是被害人,卻搞得像被告一樣,因此決定聲請再議,希望能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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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8
  • Min
    法律、社會大眾都是同情弱者, 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要拿呀, 公事包看起來哪裡像垃圾? 失主該有多著急! 如果沒報警沒監視器, 她會還回來嗎?會拿去警察局嗎?
    2019年10月21日03:54
  • 其實也沒問題,她是找回自己的公事包了(只是裡面的東西怎樣不能保證)
    2019年10月21日02:52
  • 神山(振偉)
    這跟把錢包放機車坐墊的詐騙集團有甚麼差異?
    2019年10月21日02:03
  • 威就是威
    這種把好心當作應該的垃圾,應該直接讓她東西不見,找到也應該收取置留權的三分之一價金。
    2019年10月21日01:53
  • 昌金
    這位小姐 你自己的疏失不能怪別人 我講個例子給你聽有一位撿到皮包的人 把東西交給警察局失主去認領時 發現 他的錢不見了 你說會是撿到的人偷的嗎 有這麼笨的賊
    2019年10月21日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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