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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了15年!到美留學、赴陸工作 逃兵男下場出爐

TVBS
更新於 2019年11月19日07:15 • 發布於 2019年11月19日07:15 • 談雍雍
示意圖,與本事件人物無關。圖/TVBS

我國男生在法律的規範下皆有服兵役的義務,而部分人士藉延畢、或出國等方是躲避兵役。基隆市一名張姓男子出國讀書後,為了不想回來當兵,竟然整整逃了15年,今年才到案說明,地檢署要求他寫下悔過書,判緩起訴1年處份,並接受罰款6萬元的處分。

綜合媒體報導,今年37歲的張男,2004年為了躲避當兵,以到美國念書為由,申請延後當兵,而他竟持續滯留國外,還取得美國公民證明,而後又在大陸工作。不過,他因為超過出境就學年齡最高33歲,被區公所發現,2015年發函通知張男服役,但因他人不在台灣,未履行服役義務,因此將他告發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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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地檢署通知後到案後,張男提供美國紐約某學院的畢業證書及美國與大陸上海工作證明,佐證自己確實曾在國外就學,但同時也向檢方坦承,確實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偵訊後,認為張男有悔悟之心,經司法偵查程序後應有所警惕,裁定要求他寫下悔過書,支付公庫6萬元後,予以他緩起訴1年處分。 ~開啟小鈴鐺 新聞搶先看~ TVBS新聞YouTube頻道改版囉! 快點我按讚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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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4
  • CHOU
    此風不可長 以後有錢的都可以出國閃兵役 回來再付錢悔過 跟某大水庫貪污犯一樣 貪完捐錢就沒事 司法惡例 非常糟糕
    2019年11月19日07:38
  • 圈圈
    台灣司法算是徹底的完了
    2019年11月19日08:27
  • hsun
    罰太輕了吧!
    2019年11月19日08:23
  • 玲燕
    就算逃到50歲也要服完兵役,現台灣司法是真悲哀
    2019年11月19日08:39
  • MX維
    快點滾去當外國人,連國家義務都不願意付出,有事再回來享受資源,廢!
    2019年11月19日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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