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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3年半定讞 板信老董要坐牢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7月02日00:52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1日16:17

板信商業銀行董事長劉炳輝的妻子廖美雲以人頭購買子公司板信資產管理公司土地,並向自家銀行貸款一點六億元,卻未在財務報告中揭露正確重大交易資訊,最高法院昨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申報公告不實罪判劉炳輝三年六月徒刑,全案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新北市議員劉美芳得知消息頗為震驚,她說,劉炳輝是她的阿伯,可能有些作法太傳統,若因此觸犯法律,希望從商朋友可以引以為鏡,她也尊重司法判決。

廖美雲被控與她所經營的三輝建設公司財務陳素卿合謀,利用友人許永壽、其子許宗英名義購買位在台北市松山區延吉段板信資產土地,為確保優先承買權找板信資產總經理趙建崇作假資料,以仲介抵費地名義將土地部分所有權贈與許永壽,購得土地後以許姓父子名義貸款一點六億元;因貸款都廖婦在還,被查出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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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時,劉炳輝否認犯案,辯稱土地是許永壽購買,廖美雲幫許清償貸款是基於朋友關係幫忙,且與他無關。但檢調搜索時,在劉的臥室床頭櫃找到涉案土地資料,上頭還印「三輝有優先購買權,也不怕給別人買走」等字;劉筆記中也記載「延吉段轉載」等文字,認定他對土地開發、利用和資金來源有一定了解。

一審認為劉炳輝身為板信銀行董事長,本應於財務報告中依法如實揭露正確資訊,供投資者觀察銀行經營能力和營運是否健全,卻未依法揭露重大交易資訊,使銀行財務報告失去公開透明作用,也危害證券交易市場秩序。

板信資產總經理趙建崇、友人許永壽也分別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兩人各五月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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